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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4-006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于2010年7月1日出具的《上市公司监管意见函》(浙证监上市字[2010]111号文)

      2010年,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出具了监管意见函,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公告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0—014的临时公告),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关于制度建设方面问题

      (1)公司章程未及时修订,部分条款与当前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不一致。

      整改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分级授权体系建立不完善。

      整改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于2010年8月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经营班子之间的权限做具体、合理、明晰的划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级授权设置。该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明确“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未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9]134 号)等文件要求规定建立大股东重大事项书面问询机制等。

      整改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按监管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同时制定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信息沟通与披露制度》,为保证制度执行,公司控股股东指定了专门的信息披露联络人。上述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公司未根据《关于要求上市公司切实加强维稳工作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9]99 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整改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制定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子公司管理方面问题

      (1)2009 年度,公司共有 6 家子公司实施新股申购投资活动,中签资金共计 2000 余万元。上述证券投资事项未根据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也未按照《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防止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今后子公司参与新股申购,均严格按照《公司申购新股管理办法》和《子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2)公司对子公司对外资金拆借的管理薄弱。近年来,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较多对外资金拆借事项,2008年和2009年年末对外资金拆借余额分别为7537.57万元和6079.83万元。部分资金拆借存在先借后批、审批程序不到位、审批流程和审批表填写不规范等情况。

      整改情况: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控,于2010年12月31日修订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拆借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风险,防止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2008和2009年年末对外借出的余额资金已于2010年6月30日之前收回。

      3、关于信息披露方面问题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十、重要事项(三)2、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披露为“无”。与公司报告期内频繁参与新股的申购实施证券投资情况不符。

      整改情况:公司当时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均为申购新股行为,当时对年报编报规则理解有误,未在年报“十、重要事项(三)2、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披露,但在年报“十、重要事项(三)1、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中作了相应披露。公司加强对年报规则的学习,严格按准则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4、关于“三会”运作方面问题

      (1)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授权委托书没有委托人签名。

      整改情况:有关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已补完整。

      (2)公司独立董事未对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关于钱江置业股权转让这一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声明。此次董事会表决时有一名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但公司相关公告未披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的姓名,由于未采取书面表决票方式进行表决,难以从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中了解实际表决情况。

      整改情况: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关于钱江置业股权转让这一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独立董事已进行了表决回避,当时采用的是举手表决方式,有关公告见公司编号为临2008-006号临时公告。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程,已经采用书面表决票进行表决,对关联交易加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声明。

      二、除了上述情况外,近五年来,公司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监管措施或处罚。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 临2014-007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10年以来受到环保部门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水务”)受到的处罚及整改情况

      兰溪水务于2012年9月4日收到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环罚字[2012]30号),认为:兰溪水务因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缺少预沉池,调节池中的搅拌器检修停用和3号池的曝气管破裂,致生产废水超标排放。责令兰溪水务立即恢复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同时决定对兰溪水务作出罚款人民币十五万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兰溪水务及时组织污水处理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调节池中检修停用的搅拌器及3#池曝气管破裂问题,已于2012年7月4日全部检修完成,现该设备运行正常;(2)由于资产收购时存在缺少预沉池问题,目前正在地方政府支持下积极进行工艺改造。

      兰溪水务总结经验教训,将严格遵守污水处理操作规程,科学管理,针对不同进水水质,合理调度运行工艺,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水务”)受到的处罚及整改情况

      永康水务于2013年5月8日收到永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环罚字[2013]16号),认为:永康水务二期10万m3/d供水工程项目因所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竣工验收,于2012年1月正式投入运行,对永康水务作出罚款人民币柒万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如下:永康水务二期10万m3/d供水工程承担着永康城区数十万人的供水任务,因水厂一期工程10万吨的日供水规模尚不能满足城区居民生活、生产的用水需求,因此永康水务二期工程建成后报经永康市政府、永康市水务局的同意后投入试运行。目前,永康水务已对南山水厂污泥浓缩池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并将于2014年初动工建设,建成后依照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上述处罚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按有关部门要求落实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