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期货获批
化工期货再添新品种
化工期货再添新品种
201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玉志 马婧妤 ○编辑 枫林
继大连商品交易所获准开展聚丙烯期货交易后,中国证监会日前批复大商所挂牌聚丙烯期货合约,具体挂牌时间由大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和各项准备情况的进展确定。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批准大商所挂牌交易聚丙烯期货合约,大商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聚丙烯期货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据悉,聚丙烯是生产塑料制品的主要原材料,涉及的产业链条较长,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建材等行业。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聚丙烯生产和消费国。2012年,我国聚丙烯产量为1109万吨,表观消费量为1486万吨,分别约占世界总产量和总消费量的19%和26%,市场规模超过1600亿元。
根据大商所公布的细则显示,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近年来,聚丙烯价格波动频繁而且幅度较大,2010至2012年价格波幅分别为33%、29%和18%,现货企业的套期保值需求强烈。
据介绍,开展聚丙烯期货交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可以为相关企业提供避险工具,有利于健全化工期货品种序列,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已上市了精对苯二甲酸、聚乙烯、聚氯乙烯等品种,初步形成了化工产品期货品种体系。
邓舸强调,在聚丙烯期货上市后,大商所应当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密切关注相关现货市场状况,切实履行好交易、结算、交割、监查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职责,继续做好市场培育和投资者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