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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1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1月2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南京市六合区毛许街道等三个危旧房(城中村)地块改造工程投资商招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南京市六合区毛许街道等三个危旧房(城中村)地块改造工程投资商招标活动。

      南京市六合区毛许街道等三个危旧房(城中村)地块位于南京市浏河区雄州镇,江北大道西侧毛许地块总面积约1200亩、龙池湖南侧地块约200亩、雄州西路以北地块约800亩,总计2200亩;投资合作建设范围: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土地整理资金的筹措并协助完成地块的拆迁安置、土地整理;投资回报构成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与土地整理资金成本、成本利息(年利息12%)、投资收益,其中相关收益的税金按规定缴纳。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的规定,公司已就参与南京市六合区毛许街道等三个危旧房地块改造工程投资商招标事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4-01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土地

      综合整理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2月22日,公司(以下或简称“乙方”)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土地综合整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鲁其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组织机构代码:75128618-5。

      公司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合作开发涉及金额约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合作开发协议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六合经济开发区土地综合整理开发合作项目。

      (二)项目位置:六合经济开发区毛许地块、龙池湖南侧地块、雄州西路北侧地块。

      (三)合作内容:由甲、乙双方就项目区域内土地合作共同实施整理拆迁安置、整理、安置房和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最终以区域内土地出让回收资金,实现双方共同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项目区域及范围:本项目分为三个整理地块:毛许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200亩,整理后居住、商业等商品房用地实际出让面积约600亩;龙池湖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00亩,整理后用于出让的商品房用地不少于200亩;雄州西路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约800亩,整理后居住、商业等商品房用地实际出让面积约500亩。

      (五)项目投资规模:整理土地、拆迁安置总投资约20亿元。

      (六)投资款的支付与收回:

      1.以甲方名义开立目标地块拆迁安置、土地整理资金共管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第一笔10亿元投资款在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其余10亿元投资款在2015年6月30日前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适时注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甲方给予乙方投资款年利率12%的资金成本,直至乙方投资款本金全部收回。

      3.甲方在本项目中每一宗土地出让成交后,将该宗地土地款扣减省市留成后的余额,首先用于偿还乙方投资款本金。甲方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完毕款项。如到期不能归还,乙方按逾期金额每月1.5%收取违约金。

      4.乙方投入的投资款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违反,乙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投资收益:由于乙方投资金额巨大,为体现合作共赢,甲方同意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投资款总额25%的投资收益回报。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通过签署上述合作开发协议,公司将取得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毛许地块、龙池湖南侧地块、雄州西路北侧地块等三个地块的综合整理开发合作项目,这也是继2013年12月公司签署长沙县湘龙街道项目协议后,与地方政府签订的第二宗土地整理协议。根据协议,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并向甲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投资款资金,用于对本项目实施拆迁、安置及土地整理等甲方达成供地标准的相关工作,公司可获得年利率12%的资金成本及投资款总额(即20亿元)25%的投资收益回报。

      上述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强化公司土地一级整理的能力,使得公司在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后续通过二级市场获取相关土地的可能,能够有效规避高溢价拿地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南京六合区域市场的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鉴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上市后土地的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