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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06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2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4年2月24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议案》

      因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以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光华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