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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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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4-006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四川长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制定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受让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减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控股子公司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双虹”)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虹欧”)在产品委托开发方面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长虹集团承诺将应四川虹欧的要求将世纪双虹下属北京研发中心相关资产以公允价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注入四川虹欧。根据四川虹欧经营发展需要,经本公司及四川虹欧与长虹集团及世纪双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四川虹欧按评估价值486.50万元受让世纪双虹北京研发中心研发业务相关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同时,世纪双虹北京研发中心相关业务及人员整体转移至四川虹欧。

      根据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3]172号《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设备给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世纪双虹拟转让给四川虹欧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86.50万元,资产增值率为-0.67%。

      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本次资产注入相关事项。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执行了回避表决。

      本公司6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四川虹欧按评估价值受让世纪双虹北京研发中心研发业务相关的设备和仪器仪表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在产品委托开发方面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四川虹欧受让世纪双虹部分固定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东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海外战略规划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虹中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东长虹”)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东长虹以现金增资1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东长虹注册资本增加至1020万美元。

      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4-007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为了进一步减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控股子公司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双虹”)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虹欧”)在产品委托开发方面的关联交易,同时根据四川虹欧经营发展需要,四川虹欧拟购买世纪双虹北京研发中心研发业务相关的设备和仪器仪表。

      世纪双虹的控股股东长虹集团持有本公司23.20%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控股子公司四川虹欧购买资产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4年2月21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受让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勇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510706000002069

      设立日期:2006年3月27日

      主营业务范围:彩色显示器件及配套材料,电子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000万元,占世纪双虹注册资本的80%,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000万元,占世纪双虹注册资本的20%。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世纪双虹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60,80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4,563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8,896万元,实现净利润-21,16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世纪双虹北京研发中心研发业务相关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包括15台机器设备和276台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为PDP中试线使用的丝网印刷机、曝光机、干式清洗机、屏对和机和大型精密坐标测试装备等使用设备,主要购置于2001年至2005年。2009年10月因四川虹欧需要,四川虹欧租用了世纪双虹PDP中试线设备。目前机器设备维护保养良好,均能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包括实验检测仪器和电脑等设备,主要购置于2003年至2010年。目前电子设备维护保养良好,均能正常使用。

      经具有评估资质的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设备给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3]172号),交易标的的评估总价为486.5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6月30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3]172号《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设备给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交易标的的评估总价为486.50万元。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四川虹欧本次购买标的按评估值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486.50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虹欧受让世纪双虹北京研发中心研发业务相关的设备和仪器仪表有利于减少世纪双虹与四川虹欧在产品委托开发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PDP产品研发与试制及验证的一体化。

      2、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14年2月21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受让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6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四川虹欧按评估价值受让世纪双虹北京研发中心研发业务相关的设备和仪器仪表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在产品委托开发方面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四川虹欧受让世纪双虹部分固定资产。

      七、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设备给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3]172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