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11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月25日上午10时整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始终专注于物流服务能力核心建设,一方面加速物流基地的建设,加快物流网络布局,另一方面加强物流运营体系的构建,提升物流运营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覆盖全国164个城市的国内快递业务资质,并于2014年初获得了国家邮政局颁发的国际快递经营业务许可资质,至此,公司可以受理国内、国际快递业务。
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增加“国内快递业务”相关经营范围,本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增加“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014年1月公司取得了工信部关于同意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文件,为加快公司移动通信业务的开展,为消费者和合作伙伴提供围绕移动互联生活的一系列增值服务和解决方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中,一般经营项目增加“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
上述增加的经营范围具体以相关部门审批、工商核准为准。若相关部门批准,工商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与上述增加经营范围的文字描述不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相关的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事宜。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物流快递业务、移动通信业务开展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相应对公司《章程》中与经营范围相关的条款第十二条进行修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完善股东回报规划及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章程》中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条款第一百六十四条进行了修改。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正案》。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14-013号《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24 股票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12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月25日下午13:0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度条款,本次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细化,以及对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变更调整、监督机制做出了进一步制度性安排,明确了股东回报规划有关内容,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内容修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13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3月13日-2014年3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下午15:00至2014年3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7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405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2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3月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总部办公楼14F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传真号码:025-84418888-2-888480;
邮箱地址:stock@cnsun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4;
(2)投票简称:苏宁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苏宁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议案一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1.00 |
议案二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④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两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⑦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具体规定为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具体流程为: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两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两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0816、888967
联系人:陈玲玲、韩羽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