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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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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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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014-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0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20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4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海林、张艺林、于清池、冯儒、陈宏哲、白静、毛惠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常静、方天亮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及授权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4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0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4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壮旭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壮旭先生主持,共有5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要求公司财务部和内审部加强流程管理和风险防范,保障资金投资安全。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1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等短期品种,该投资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资金: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公司与受托方没有关联关系。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程度很低,交易对方承诺本金的完全保障。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为低风险的投资品市场,本金及收益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产品收益较为稳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但存在因国家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理财产品管理风险而导致收益未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四、独立董事对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部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部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进度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财务部和内审部将根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做好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保障投资理财资金安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投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12个月,并要求公司财务部和内审部加强流程管理和风险防范,保障资金投资安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分行签署的《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保本型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1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决定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3月12日-2014年3月13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15:00-2014年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7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3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1.1、《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1.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1.7、《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或解锁的条件》

    1.8、《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程序》

    1.9、《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1.1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的程序》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4年1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海南瑞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海南瑞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海南瑞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文件。监事会将就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予以报告。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参会方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4年3月10日至12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8:00)到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6;

    2.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瑞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00
    1.1《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1.01
    1.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2
    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1.03
    1.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1.04
    1.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1.05
    1.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1.06
    1.7《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或解锁的条件》1.07
    1.8《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程序》1.08
    1.9《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09
    1.1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1.10
    1.1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的程序》1.11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1.12
    1.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1.13
    2《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联 系 人:冯益贵、程远亮

    邮政编码:572011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1.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1.7《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或解锁的条件》   
    1.8《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程序》   
    1.9《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1.1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的程序》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4年3月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1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毛惠清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毛惠清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证券代码:002596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董事会秘书:于清池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

    邮政编码:572011

    电话:0898-88710266

    传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rzxc_@hotmail.com

    网址:http://www.hnruize.com/

    (二)征集事项由征集人向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4年2月25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2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海南瑞泽: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毛惠清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毛惠清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1年8月31日至2014年8月30日。毛惠清女士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1999年迄今任三亚海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所长,兼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4年3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4年3月10至2014年3月1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

    收件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冯益贵

    邮政编码:572011

    电话:0898-88710266

    传真:0898-8871026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由对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该审议事项投弃权票;选择一项以上的,则征集人将认定本授权委托书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毛惠清

    2014年2月25日

    附件: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惠清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1.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1.7《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或解锁的条件》   
    1.8《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程序》   
    1.9《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1.1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的程序》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1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1,102,073,196.111,049,684,648.754.99%
    营业利润51,523,844.6287,463,014.56-41.09%
    利润总额55,957,815.2195,332,526.00-4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90,718.9563,607,338.66-38.86%
    基本每股收益(元)0.180.30-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4%7.48%较上年同比下降3.24%
     2013年12月末2012年12月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1,622,571,629.111,339,082,255.802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96,727,161.85871,236,442.902.93%
    股 本214,400,000.00134,000,000.006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186.50-35.69%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073,196.1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利润总额55,957,815.2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3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890,718.9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86%。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在宏观层面资金流动性趋紧的影响下,下游客户资金流动性也受到波及,公司为加快账款回收采取“有保有压”、“选择优化”的供货销售策略,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99%,销售收入增速同比回落。

    (2)受水泥、砂、石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6.43%,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同比下滑;同时,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导致运营费用增加、发行公司债券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尚未发挥作用但计提债券利息使财务费用增加,因此公司2013年期间费用同比增加45.18%,导致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1.09%;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1.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8.86%。

    2.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40.00%,主要是因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24%,主要因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公司年末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21.17%,主要是因为成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上年同期下降35.69%,主要是因为公司转增资本后增加了股本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第四季度主要原材料水泥供应商限产导致采购价格大幅上涨,使得公司生产成本上涨超出预期。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张海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艺林、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清池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经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陈国兰女士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1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和意见,公司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分行签署《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保本型理财产品协议书》购买其“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7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7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4、预期年化收益率:4.1%

    5、投资期限:2014年03月03日-2014年04月08日

    6、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2个工作日

    7、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8、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方无关联关系

    10、本次投资保本型理财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风险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很低,工商银行承诺本金的完全保障。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为低风险的投资品市场,本金及收益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产品收益较为稳定。

    2、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购买理财产品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分行签署的《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保本型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