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拟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4-003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拟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情况说明
2014年2月25日,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或“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博威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博威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博威集团”)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冠峰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峰亚太”)的股东曾钟钦先生达成协议,计划通过收购曾钟钦先生持有冠峰亚太股权的方式间接增持公司股票。
目前,曾钟钦先生持有冠峰亚太100%股权,冠峰亚太持有博威合金4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60%。考虑税费等综合因素,经协商确定,本次曾钟钦先生出让其持有的冠峰亚太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8370万美元。
二、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顺物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357,47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79%。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6,357,47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47%,鼎顺物流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3%。
如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鼎顺物流、冠峰亚太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1,357,478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40%。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香港博威集团本次间接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
三、必要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由于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间接增持公司股票,尚需办理变更及相关手续,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