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 江苏吴中 证券代码:600200 编号:临2014-00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温京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温京辉先生因其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同时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公司董事会将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洪跃先生接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履行完毕独立董事增补的相关决策程序之前,依据相关规定,温京辉先生仍将履行我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的相关职责。
温京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温京辉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4-005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温京辉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书面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温京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职,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温京辉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洪跃先生接任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附件:刘洪跃先生简历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7日
刘洪跃先生简历
刘洪跃,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九三学社,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1982-1984,任安徽省阜南县苗集中学教师;1989-1993,任中国环境保护公司职员;1993-2007,任北京金晨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7.10—2010.10,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0.10—2012.12,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12—至今,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兼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4-006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时,会期半天。
(四)会议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12日。
(五)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六)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二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案内容 |
1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201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3月13-14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2、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3、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秘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佳海
2、联系电话:0512-65626898
3、传真:0512-65270086
4、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7日
公告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议案名称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1、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注: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可将持有的表决票数正常投票,也可将持有的表决票数累积起来集中使用进行投票,并在对应的“同意、弃权、反对”投票栏目中直接填写表决票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4年3月12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