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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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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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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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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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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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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6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联系电话:021-38509636
客服电话:400-82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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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121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65)万银财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盘古大观A座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刘媛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客服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6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联系电话:010-85189120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6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孙晋峰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6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阿婷
联系电话:0755-82721106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6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金侃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670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张真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A座12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刘洪蛟、胡婷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联系人:胡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周刚
联系人:李妍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充分挖掘上市公司从内生性增长到外延式扩张过程中产生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0%-3%,债券占基金资产0%-35%,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采用“自下而上、个股优选”的投资策略,运用长城基金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评估系统分析上市公司内生性增长潜力与外延式扩张潜质,选择以内生性增长为基础或具备外延式扩张能力的优秀上市公司构建并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型股票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资金供给以及资本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成长优势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上的配置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备内生性增长基础或具备外延式扩张能力的价值创造型企业。在股票选择方面,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内生性增长动力的判断,选择具备外延式扩张能力的优势上市公司,结合财务与估值分析,深入挖掘盈利预期稳步上升、成长性发生根本变化且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同时将根据行业、公司状况的变化,基于估值水平的波动,动态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三)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股票市场投资风险较大时,将择机把部分股票资产转换为债券资产以获取较稳定的收益。由于目前中国债券市场仍处于制度完善与规则建立的发展阶段,本基金采取组合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结合收益率曲线选择有利投资品种,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并综合运用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跨市场套利、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实现债券组合的动态优化调整。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收益,以不改变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为首要条件,运用有关数量模型进行估值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中信标普300指数选择中国A股市场中市值规模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股,充分反映了A股市场的行业代表性,描述了沪深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股票、债券和现金比例,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内生性增长潜力或外延式扩张潜质的优势上市公司。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月30日复核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29,651,820.56 | 86.30 |
其中:股票 | 129,651,820.56 | 86.30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924,000.00 | 1.28 |
其中:债券 | 1,924,000.00 | 1.28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7,745,850.05 | 11.81 |
6 | 其他资产 | 910,260.64 | 0.61 |
7 | 合计 | 150,231,931.25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92,919,929.06 | 62.16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6,205,491.50 | 4.15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2,066,900.00 | 14.76 |
J | 金融业 | 3,824,000.00 | 2.56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635,500.00 | 3.10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129,651,820.56 | 86.73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126 | 四方股份 | 392,000 | 7,197,120.00 | 4.81 |
2 | 000651 | 格力电器 | 259,965 | 6,904,670.40 | 4.62 |
3 | 600594 | 益佰制药 | 198,754 | 6,678,134.40 | 4.47 |
4 | 600518 | 康美药业 | 299,950 | 5,618,063.50 | 3.76 |
5 | 600252 | 中恒集团 | 360,000 | 5,382,000.00 | 3.60 |
6 | 600835 | 上海机电 | 334,954 | 5,309,020.90 | 3.55 |
7 | 002065 | 东华软件 | 160,000 | 5,259,200.00 | 3.52 |
8 | 300047 | 天源迪科 | 500,000 | 5,220,000.00 | 3.49 |
9 | 300170 | 汉得信息 | 300,000 | 5,067,000.00 | 3.39 |
10 | 300342 | 天银机电 | 195,100 | 4,809,215.00 | 3.22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924,000.00 | 1.29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924,000.00 | 1.29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9315 | 13国债15 | 20,000 | 1,924,000.00 | 1.29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77,750.7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8,358.35 |
5 | 应收申购款 | 788,945.3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25,206.19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910,260.64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2065 | 东华软件 | 5,259,200.00 | 3.52 | 重大事项 |
十二、基金的业绩
过往一定阶段长城双动力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至2013年9月30日)
时间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30.17% | 1.36% | 57.88% | 1.52% | -27.71% | -0.16%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9.24% | 1.46% | -7.47% | 1.18% | -1.77% | 0.28%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27.57% | 1.23% | -18.87% | 0.97% | -8.70% | 0.26%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7.95% | 1.03% | 6.83% | 0.94% | 1.12% | 0.09%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10.98% | 1.43% | -8.16% | 1.10% | 19.14% | 0.33% |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9月30日 | 15.02% | 1.30% | 25.75% | 1.16% | -10.73% | 0.14%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5% |
50万元(含)-200万元 | 1.0% |
200万元(含)-500万元 | 0.5% |
500万元以上(含) | 每笔1000元 |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5% |
1年(含)-2年 | 0.25% |
2年(含)以上 | 0 |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转入基金财产所有。
①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适用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例:某投资者持有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本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入基金(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元,转出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及基金转换费为:
转出金额=100,0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0
转入总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100,000-100,000/(1+1.5%)=1,477.83元
转入净金额=100,000-1,477.83=98,522.17元
转入份额=98,522.17/1.25=78,817.73份
基金转换费=0+1,477.83=1,477.83元
②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及基金转换费为:
转出金额=100,000×1.25=125,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125,000×0.5%=625元
转入总金额=125,000-625=124,375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0
转入净金额=124,375-0=124,375元
转入份额=124,375/1=124,375份
基金转换费=125,000×0.5%=625元
(2)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3)转出基金赎回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归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所有,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将按照赎回当时适用的费率收取,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的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并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8月27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与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情况及主要人员情况。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信息。
5、在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内容。
6、在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管理”中,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披露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数据。
7、在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中,披露了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数据。
8、在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事项。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