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0版)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进展,能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终止项目剩余资金7330.5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2月31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实现产能目标,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况,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终止项目剩余资金7,330.5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2月31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三泰电子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已结项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所产生的相关利息以及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基于以上,国都证券同意实施上述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及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2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信贷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已提交公司2014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鉴于销售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成都三泰电子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补建
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电子电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计算机管理、控制系统、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品;安防工程产品的销售、施工服务(注:以上项目需取得专项许可的,必须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按许可时效从事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销售公司总资产11,529.48万元,净资产528.85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18,749.24万元,净利润70.11万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担保方: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成都三泰电子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无限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合同:暂未签订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销售公司业务季节性特点,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次申请信贷有利于销售公司提高产能、增加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销售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前,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对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对子公司四川金投金融电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占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48%,截止本次担保,对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9000万元,占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43%,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3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48号)核准,本公司以每股28.60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9,150,000.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429,000,000.00元。截至2009年11月27日止,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9,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0,242,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757,400.00元,上述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43号《验资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 年末余额 | |||||
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归还贷款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现金管理 | ||
165,141,375.66 | 20,000,000.00 | 21,290,000.00 | 39,000,000.00 | 92,176,595.30 | -39,000,000.00 | 70,000,000.00 | 22,572,625.52 | 52,722,054.56 |
2010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总额10,164,899.51元,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元,用超募资金归还贷款21,290,000.00元;2011年度募投项目投入资金61,435,855.71元;2012年度募投项目投入资金93,540,620.44元;2013年募投项目投入资金92,176,595.30元。
2010年9月29日公司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已于2011年03月2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5月3日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已于2011年10月1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10月25日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已于2012年4月11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12年4月17日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已于2012年10月10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12年10月15日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已于2013年4月9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4月16日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已于2013年10月10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3年12月5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7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7,317,970.9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元,归还贷款21,290,000.00万元,现金管理资金70,000,000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2,722,054.56元(其中银行利息净额累计22,572,625.5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应首先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必须报股东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09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磨子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1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以及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人,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科华支行 | 73030154500001156 | 55,837.06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科华支行利多多户 | 73030167330000232 | 1,007,243.8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科华支行定期存款 | 73030167020001883 | 10,000,000.00 | 六个月滚存 |
73030167020001891 | 10,000,000.00 | 六个月滚存 | |
交通银行成都分行磨子桥支行 | 511612017018150227675 | 528,992.75 | |
农业银行成都总府支行 | 900101040033612 | 609,704.33 | |
农业银行成都总府支行定期存款户 | 900101040033612-00003 | 5,000,000.00 | 三个月滚存 |
900101040033612-00004 | 5,000,000.00 | 三个月滚存 | |
900101040033612-00007 | 5,000,000.00 | 六个月滚存 | |
900101040033612-00008 | 5,000,000.00 | 六个月滚存 | |
900101040033612-00009 | 5,000,000.00 | 六个月滚存 | |
900101040033612-00010 | 5,000,000.00 | 六个月滚存 | |
520,276.58 | 利息 | ||
合计 | 52,722,054.5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2011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201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2012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已终止的电子回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的6000万元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形式,投资建设新的募投项目“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建设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13年度 | ||||||||||
编制单位: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9,875.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17.6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860.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012.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08%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网络化监控系统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7,270.00 | 7,270.00 | 2,492.41 | 5,093.64 | 70.06 | 201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6,018.00 | 18.00 | 5.50 | 30.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187.00 | 4,187.00 | 7.68 | 3,543.98 | 84.64 | 2011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276.80 | 1,276.80 | 142.16 | 1,007.16 | 78.88 | 201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建设项目 | 是 | 6,000.00 | 2,971.39 | 2,971.39 | 49.52 | 2013年11月 | -577.16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751.80 | 18,751.80 | 5,613.64 | 12,621.67 | 67.3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金融服务外包运营管理中心项目 | 否 | 16,994.94 | 16,994.94 | 3,604.02 | 13,110.13 | 77.14 | 201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2,129.00 | 2,129.00 | 2,129.00 | 100.00 |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1,123.94 | 21,123.94 | 3,604.02 | 17,239.13 | 81.61 | |||||
合计 | 39,875.74 | 39,875.74 | 9,217.66 | 29,860.80 | 74.8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2、截止报告报出日,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完工,工程质保金需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3、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建设项目尚处于项目建设的初期阶段,因此尚未达到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21,123.94万元,201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金融服务外包运营管理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994.94万元,剩余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1、依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10年1月归还贷款2129万元。 2、依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10年4月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2000万元。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3年12月5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7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579.82万元,已于2010年4月3日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5、依据公司2012年10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3年4月9日返还此笔资金于募集资金账户。 6、依据公司2013年4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返还此笔资金于募集资金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52,722,054.56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的利息收入净额22,572,625.52元),其中:21,592,073.65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31,129,980.91元存放于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建设项目 | 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 6,000.00 | 2,971.39 | 2,971.39 | 49.52 | 2013年11月 | -577.16 | 否 | 否 |
合计 | 6,000.00 | 2,971.39 | 2,971.39 | -577.16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2011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201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2012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已终止的电子回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的6000万元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形式,投资建设新的募投项目“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及平台建设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由于该项目尚处于项目建设的初期阶段,因此尚未达到预计收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