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1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司自查,认为公司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含11亿元),且发行完毕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品种和期限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期限为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尚需取得方大炭素有权机构同意。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部分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债券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公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原则,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鉴于此,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并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达铁选”)在中信银行大连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流动资金贷款16000万元提供续保,担保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为同达铁选在中国农业银行本溪满族自治县支行综合授信10000万元提供续保,担保期限一年。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3月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为同达铁选续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3月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1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司自查,认为公司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含11亿元),且发行完毕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品种和期限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期限为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尚需取得方大炭素有权机构同意。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部分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债券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公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1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同达铁选续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达铁选”)在中信银行大连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流动资金贷款16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本溪满族自治县支行综合授信10000万元提供续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同达铁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磙子沟村,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伍佰玖拾贰万元,经营范围:铁精粉加工、销售;铁矿石开采(有效期至2015-12-21)。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同达铁选总资产650,436,034.24元,负债375,300,868.12元,所有者权益275,135,166.12元,资产负债率57.70%,营业收入598,,914,088.39元,利润总额232,326,591.25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2800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97%。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16502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21%。
五、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1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9: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3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2.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2.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和期限》
2.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2.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2.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2.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2.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2.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2.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4年3月11-12日9:0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传真:0791-88386926
6、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日
附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一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二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和期限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
| 三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 年 | 月 | 日 | |||
| 生效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二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和期限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 ||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
| 三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