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财经新闻
  • 5:公司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飞机交易公告
  •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14年3月1日   按日期查找
    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7版:信息披露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飞机交易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07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714797000058.4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郭光华委托副董事长秦丽婧主持。公司在任董事5名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股)赞成比例(%)反对票数(股)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股)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续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1479700001000000
    2《关于公司股东、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续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30800001000000
    3《关于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续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的议案》1479700001000000

    4《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续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30800001000000
    5《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续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1479700001000000
    6《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续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30800001000000
    7《关于为锦州银行凌海支行申请一年期三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授信增加抵押担保的议案》1479700001000000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2月2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