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2014年2月28日上午9:00,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42,855,722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60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术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其中董事王健先生、毛志宏先生、夏春谷先生、于然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王行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会议通知的议事内容,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公司同意加拿大皇家矿业Nunavik铜镍矿项目总投资增加 | 442,855,722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贾国发律师和陈朝律师见证,并出具《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