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关于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519190 |
基金运作方式 | 发起式、定期开放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3月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3月6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3月6日 |
转换起始日 | 2014年3月6日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4年3月22日 |
暂停赎回起始日 | 2014年3月22日 |
暂停转换起始日 | 2014年3月22日 |
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原因说明 |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即2014年3月22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
注:投资者范围: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21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内,本基金封闭运作,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是,在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的整数倍。
(2)投资人场外申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3)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特定申购费率 |
M<100万 | 0.08% |
100万≤M<300万 | 0.05% |
300万≤M<500万 | 0.03% |
500万≤M | 1000元/笔 |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0.8% |
100万≤M<300万 | 0.5% |
300万≤M<500万 | 0.3% |
500万≤M | 1000元/笔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截位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返还给投资人。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率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例: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08%,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若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08%)=9,992.01元
申购费用=10,000-9,992.01=7.99元
申购份额=9,992.01/1.0500=9,516.20份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8%,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若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80%)=9,920.63元
申购费用=10,000-9,920.63=79.37元
申购份额=9,920.63/1.0500=9,448.22份
若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人实得申购份额为9,448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448×1.0500=9,920.40元
退款金额=10,000-9,920.40-79.37=0.23元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 0.5% |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后续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5%=52.5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52.50=10,447.50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47.50元。
5.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5.2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等渠道开通与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行业优选,基金代码:161903)、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债券,基金代码:161902)、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180指数,基金代码:519180)、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万家红利,基金代码:161907)、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稳增,基金代码:A类:519186,C类:519187)、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简称:万家和谐(前),基金代码:519181)、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货币,基金代码:519508)、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引擎,基金代码:519183)、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精选,基金代码:519185)、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1910)、万家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14天理财债券,基金代码:万家单一 519511,万家单二519512,万家单三519513,万家双一519521,万家双二519522,万家双三519523)之间的转换业务。
在代销渠道开通与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180指数,基金代码:519180)、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稳增,基金代码:A类:519186,C类:519187)、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简称:万家和谐(前),基金代码:519181)、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货币,基金代码:519508)、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引擎,基金代码:519183)、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精选,基金代码:519185)之间的转换业务。(其中万家稳增A与万家稳增C之间不能转换)
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
本公司对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投资者持有的万家货币基金网上直销(现金宝)份额在转换为公司旗下其它基金时,原申购补差费率不为零的折扣将降为1折,原申购补差费为零及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仍按原费用执行。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电话:021-38619982
传真:021-38619998
联系人:刘怡君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6.2 场外代销机构
开通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 号商旅大厦18-21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1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电话:(0755)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http://www.avicsec.com
1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竹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http://wkzq.com.cn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9、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
网址: www.rxzq.com.cn
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6、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2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 ehowbuy.com
2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0、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om
3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开通本基金网银(包括手机银行等)或网上交易申购优惠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有关网银或网上交易优惠的具体规定,请投资者查阅各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3场内销售机构
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会员单位名单:
东吴证券、天和证券经纪公司、北京证券、江南证券、广发证券、民生证券、东海证券、华安证券、中金公司、东北证券、长城证券、国盛证券、西部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新时代证券、招商证券、国元证券、联合证券、金信证券、长江证券、恒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天一证券、国联证券、中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万联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南京证券、广州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西北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华西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信泰证券、银河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财富证券、湘财证券、华林证券、海通证券、华福证券、大同证券经纪公司、国海证券、光大证券、国都证券、东方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齐鲁证券、华龙证券、泰阳证券、山西证券、德邦证券、平安证券、金通证券、渤海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内,本基金封闭运作,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每个封闭期结束后首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3)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21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2014年3月21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6)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未赎回,则开放期结束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继续持有本基金份额,份额对应资产将转入下一封闭期。
(7)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8)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3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持有的“09津投3”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09津投3(代码:122980) 2014年2月28日在交易所发生异常交易,价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基金持有的09津投3债券,自2014年2月28日起,按照该债券在交易所市场2月28日剔除异常交易后的价格予以估值。自该债券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