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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或子公司提出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同时,发行人将设立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的会计记录。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采取无担保形式,其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为投资项目的未来收入和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发行人在充分分析未来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对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作了充分可行的偿债安排,并将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一、具体偿债计划与安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6亿元,7年期,在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发行人在本期债券自存续期的第3年末起,即开始安排偿还本金,充分减轻了一次性还本的压力,有效保证了本期债券的按时兑付,可以最大程度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二)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该等人员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日或兑付日后的有关事宜。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建立专项偿债基金并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建立专项偿债基金,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根据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签订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设立偿债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具体运作上,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提取当期应计利息资金,并保证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偿债资金专户有足额的资金支付当期利息;发行人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起安排必要的还本资金,并保证在各计息年度兑付日的前5个工作日,偿债资金专户有足额的资金支付本期债券当期应付本金。
(五)聘请债权代理人,并确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聘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投资者认购、受让或持有本期债券的,均表示债券投资者认可该等安排。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生如下所述的违约事件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期债券的到期本金;(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3)发行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并被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或由有权机关指定接管或托管主体)或已进入相关的诉讼、清理、整顿或托管程序;(4)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且发行人未能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30)日内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认可的新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如适用);(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本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3、变更债权代理人时,对是否同意变更债权代理人作出决议;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资产重组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债券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提交的议案作出决议;
6、单独和/或合并代表百分之十(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对是否同意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提交的议案作出决议;
7、修改本规则时,对是否同意修改作出决议;
8、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9、根据适用法律及本规则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项目投资收益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重要来源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与发行人签署的《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已纳入到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回购范围内,回购款总额为人民币16.82亿元,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向发行人分8期支付回购款,在2014年至2021年内于每年《2013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定的还本或付息日(若当年不存在还本/付息日,则为12月31日)前第十个工作日支付,如支付当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支付。各期支付金额如下表:
工程款总额支付情况表
序号 | 支付时间(年) | 支付比例 | 当期支付额(亿元) |
1 | 2014 | 4.32% | 0.73 |
2 | 2015 | 4.32% | 0.73 |
3 | 2016 | 16.67% | 2.80 |
4 | 2017 | 16.67% | 2.80 |
5 | 2018 | 15.80% | 2.66 |
6 | 2019 | 14.94% | 2.51 |
7 | 2020 | 14.07% | 2.37 |
8 | 2021 | 13.21% | 2.22 |
共计 | 100% | 16.82 |
同时,发行人承诺使用上述全部回购收入优先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回购资金的来源如下:
1、攀枝花市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0-2012年攀枝花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别为17.70亿元、20.84亿元和25.70亿元,呈逐年增长的态势,三年平均复合增长20.50%。
2014-2021年,攀枝花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有望保持较高的增长速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承诺将利用这些年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作为BT回购资金来源。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配套安排
如上述政府性基金收入受土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当年该收入不足以支付回购款的情况,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将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提取不足部分,以按期、足额支付该项回购款。
近年来,攀枝花市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水平持续提高。2010-2012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78亿元、49.48亿元和57.20亿元,三年平均复合增长21.45%;全市财政可支配收入(含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及预算外收入)分别为96.13亿元、107.37亿元和136.02亿元,三年平均复合增长18.95%;市本级财政可支配收入(含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及预算外收入)分别为42.57亿元、48.60亿元和56.36亿元,三年平均复合增长15.06%。
综上所述,攀枝花市已对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回购资金来源做好妥善的计划安排,确保按时按量支付回购资金,为发行人按时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足额保障。
(二)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按时偿付提供保证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定,盈利能力较强,具有充分的偿债能力。2010年-2012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8,665.81万元、206,235.92万元和136,616.4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9,269.31万元、27,692.19万元和16,993.7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129.85万元、30,906.04万元和34,033.75万元,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良好的收入和利润水平,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奠定了坚实基础。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136,616.46 | 206,235.92 | 58,665.81 |
营业利润 | 16,993.70 | 27,692.19 | 19,269.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033.75 | 30,906.04 | 22,129.85 |
(三)设立偿债基金和偿债资金专户,对偿债资金进行提前安排
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设立偿债基金,以保证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同时,根据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公司将为本期债券设立“偿债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提取当期应计利息资金,并保证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偿债资金专户有足额的资金支付当期利息;公司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起安排必要的还本资金,并保证在各计息年度兑付日的前5个工作日,偿债资金专户有足额的资金支付本期债券当期应付本金。
(四)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制度保障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了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制度。发行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了制度保障。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五)资产变现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保证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总额为141.24亿元,流动资产总额为83.83亿元。在需要时,流动资产变现可以保障债权及时实现。
(六)良好的银行信用支持
发行人作为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优良的国有企业,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和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呈逐年增长趋势,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在各家商业银行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334,910万元,已使用225,288.3万元。公司有足够的债务融资能力满足临时的资金需求,可有效避免因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对债券本息及时偿付可能产生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采用固定利率结构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进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交易的活跃度。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产业投资项目涉及水务、金融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领域。若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出现不同程度的调整或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某些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
2、经济周期风险
攀枝花国投公司是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攀枝花市基础性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主体,是市政府授权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机构,涉及的水务、金融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行业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攀枝花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变化趋势也会对发行人下属各子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经济的发展必将导致市场竞争风险的加剧,发行人所涉及的金融服务、房地产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风险。
2、经营管理风险
发行人作为大型的企业集团,从事水务、金融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行业的经营,涉及产业链上若干环节,其间差别较大,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若相关产业及投资管理人才不足,可能给发行人带来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方案设计和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规避和补偿,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提高债券流动性,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较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
此外,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争取早日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通性。另外,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交易和流通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债券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变化,积极收集对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及所投资产业领域的相关政策信息,准确掌握政策动态,了解和判断产业政策的变化,并及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不断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提升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宏观调控政策、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自身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业务涉及多个领域及相关产业链业务,经济周期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大小、时间先后有所差别,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甚至平滑了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另一方面,发行人将更加重视对经济形势的研究,结合攀枝花市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制定了合理的发展规划,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可抵御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市场竞争风险的对策
攀枝花国投公司主要涉及水务、金融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务。在水务方面,发行人将提高供水量和售水量,提高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在金融服务方面,发行人将大力发展担保、创业投资等新兴的金融服务,拓展自身的业务规模,提高服务水平;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行人将着力发展与经济发展及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市政建设项目,建设具有规划科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综合特征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房地产方面,发行人将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手段引导下,调整自身规模结构,使其在符合国家政策的条件下获得更好的发展。
2、经营管理风险的对策
自成立之初,发行人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建立投资、财务、法律等风险防范制度。同时,发行人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在发展规划中重点提出了人力资源建设规划,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分层次、有重点地不断吸纳外部人才,培养攀枝花国投公司自己的人才。目前,已经具有了一批具有专业技能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将不断提升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对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国投”或“公司”)本次拟发行的6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基于公司的运营环境、经营与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政府支持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基本观点
1、攀枝花市近年经济发展势头良好,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2、公司承接的政府代建项目和土地开发项目资金投入较大,获得了当地政府大力支持;
3、公司供水、房地产开发等业务经营情况较好,同时参股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获得较高投资收益,整体盈利能力较强。
(三)关注
1、攀枝花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不大,一般预算收入对支出覆盖程度较低;
2、公司土地整理业务受开发进度以及资金实力影响,收入规模波动较大;
3、公司土地整理业务收入收现比例偏低,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利润对非经常性损益依赖较大;
5、房地产开发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较大,未来可能会对公司商品房销售业务形成不利影响;
6、公司承担攀枝花市政府代建项目,在建、拟建工程项目较多,有一定资金压力;
7、公司担保业务代偿率有所提高,风险控制有待加强;
8、公司资产主要以土地资产、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在建工程为主,整体资产流动性较差;
9、公司其他应收款占用规模较大,影响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10、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本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过程中,本评级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本评级机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本评级机构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本评级机构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主体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本评级机构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等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本评级机构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本评级机构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四川东荣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2014年债券发行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债券发行主体资格。
2、发行人已经取得本期债券发行截止目前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3、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已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4、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编制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内容,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6、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均具备相应的资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已经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主体资格和条件。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税务说明
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2、《2014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4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5、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报告
6、本期债券的的法律意见书
7、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
8、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9、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93号
联 系 人:陈涛
联系电话:0812-3352866
传 真:0812-3334391
邮政编码:617000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 系 人:黄凌、谢常刚、赵筱露、余雷、孙彦飞
联系电话:010-85130658、010-85130596
传 真:010-65608440
邮政编码:100010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4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4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4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序号 | 承销团成员 | 发行网点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6层 | 谢丹 | 010-85130680 |
高昳堃 | 010-85130661 | ||||
2 |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 | 余斌 | 0755-83025970 |
杨骅 | |||||
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 刘颉 | 010-59312915 |
聂聪 | 010-59312831 | ||||
4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詹茂军 | 010-88085128 |
许杨杨 | 010-88013865 | ||||
5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发行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债券发行部 | 陆晓敏 | 021-20333662 |
附表二:
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12,323,126.13 | 1,114,545,201.56 | 1,410,758,950.4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3,390.00 | ||
应收票据 | 1,253,000.00 | 396,610.40 | 2,186,000.00 |
应收账款 | 138,039,342.64 | 45,430,144.45 | 55,792,107.14 |
预付款项 | 117,705,152.10 | 54,826,508.45 | 31,685,809.8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200,000.0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16,874,364.75 | 1,708,535,299.42 | 1,164,984,929.9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697,082,509.87 | 4,575,432,289.01 | 3,935,754,244.2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3,760.21 | 213,760.21 | 213,317.40 |
流动资产合计 | 8,383,491,255.70 | 7,499,579,813.50 | 6,601,458,748.9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8,480,043.94 | 87,555,747.20 | 99,621,299.6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0,286,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22,842,195.44 | 846,498,911.73 | 631,992,375.24 |
投资性房地产 | 68,090,649.13 | 70,723,612.19 | - |
固定资产 | 424,256,433.82 | 421,165,828.52 | 237,406,634.93 |
在建工程 | 2,810,603,829.25 | 1,703,249,269.45 | 1,747,069,037.27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2,040,830.66 | 2,040,830.66 | 2,041,621.2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20,047,558.93 | 676,230,764.31 | 678,341,212.0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41,821.70 | 141,821.70 | 141,821.70 |
长期待摊费用 | 991,443.59 | 1,406,601.45 | 1,388,101.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356,877.69 | 36,289.74 | 24,482.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66,116,495.30 | 1,063,806,685.49 | 1,067,951,236.1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40,254,179.45 | 4,872,856,362.44 | 4,465,977,821.94 |
资产总计 | 14,123,745,435.15 | 12,372,436,175.94 | 11,067,436,570.8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7,000,000.00 | 156,310,000.00 | 377,62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5,700,000.00 | 10,483,628.00 | |
应付账款 | 122,926,095.76 | 124,171,954.42 | 120,981,944.50 |
预收款项 | 162,857,013.01 | 313,253,641.30 | 381,482,322.2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748,538.81 | 31,960,328.13 | 11,342,872.59 |
应交税费 | 44,866,001.64 | 37,334,827.66 | 26,545,775.87 |
应付利息 | 410,389.29 | 1,931,465.35 | |
应付股利 | 652,224.02 | ||
其他应付款 | 956,592,659.07 | 647,136,682.44 | 194,334,165.65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142,242,593.95 | 100,614,473.95 | 64,787,097.93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7,900,000.00 | 64,000,000.00 | 27,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6,598,053.37 | 6,623,164.61 | 6,877,959.01 |
流动负债合计 | 1,938,083,179.63 | 1,481,815,461.80 | 1,223,387,231.1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57,983,285.00 | 2,055,683,285.00 | 2,292,159,405.00 |
应付债券 | 1,678,781,833.33 | 612,893,833.33 | 612,893,833.33 |
长期应付款 | 994,891,984.56 | 796,235,501.73 | 251,977,196.06 |
专项应付款 | 564,030,449.17 | 461,426,400.64 | 217,511,349.31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40,949.24 | 16,809,875.05 | 19,826,263.1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15,228,501.30 | 3,943,048,895.75 | 3,394,368,046.85 |
负债合计 | 7,053,311,680.93 | 5,424,864,357.55 | 4,617,755,277.98 |
所有者(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股本) | 5,175,036,200.00 | 5,175,036,200.00 | 5,175,036,241.96 |
资本公积 | 612,268,156.55 | 723,036,640.58 | 521,616,080.95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2,666,700.97 | 104,864,146.95 | 72,394,193.1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70,949,806.08 | 675,628,395.37 | 462,637,537.66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 | 6,790,920,863.60 | 6,678,565,382.90 | 6,231,684,053.76 |
少数股东权益 | 279,512,890.62 | 269,006,435.49 | 217,997,239.15 |
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 | 7,070,433,754.22 | 6,947,571,818.39 | 6,449,681,292.91 |
负债和所有者(股东)权益总计 | 14,123,745,435.15 | 12,372,436,175.94 | 11,067,436,570.89 |
附表三:
发行人2010年、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366,164,552.92 | 2,062,359,205.82 | 586,658,077.02 |
其中:营业收入 | 1,366,164,552.92 | 2,062,359,205.82 | 586,658,077.0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13,839,844.49 | 1,986,454,574.25 | 570,370,197.39 |
其中:营业成本 | 1,128,587,549.38 | 1,789,930,436.62 | 410,143,814.9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41,628,120.00 | 35,827,376.02 | 25,581,930.00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1,638,538.88 | 36,437,188.58 | 22,367,177.82 |
销售费用 | 17,046,054.03 | 18,598,586.42 | 23,397,554.04 |
管理费用 | 93,345,546.57 | 80,612,923.47 | 68,098,188.58 |
财务费用 | 81,865,967.37 | 25,102,471.59 | 17,884,371.48 |
资产减值损失 | -271,931.74 | -54,408.45 | 2,897,160.5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 217,612,255.73 | 201,017,275.76 | 176,405,178.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3,064,703.88 | 197,452,541.73 | 169,308,903.90 |
汇兑收益 | |||
三、营业利润 | 169,936,964.15 | 276,921,907.33 | 192,693,058.46 |
加:营业外收入 | 189,916,578.63 | 64,715,600.95 | 63,277,496.37 |
减:营业外支出 | 5,960,363.36 | 1,088,244.25 | 935,950.07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37,848.73 | 90,750.25 | 104,933.26 |
四、利润总额 | 353,893,179.42 | 340,549,264.03 | 255,034,604.76 |
减:所得税费用 | 13,473,037.85 | 15,297,337.09 | 19,714,381.13 |
五、净利润 | 340,420,141.57 | 325,251,926.94 | 235,320,223.63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0,337,459.61 | 309,060,448.87 | 221,298,539.92 |
少数股东权益 | 82,681.96 | 16,191,478.07 | 14,021,683.71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5,032,619.41 | -9,049,164.30 | 59,478,789.45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345,452,760.98 | 316,202,762.64 | 294,799,013.08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5,370,079.02 | 300,037,528.17 | 280,777,329.3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2,681.96 | 16,191,478.07 | 14,021,683.71 |
附表四:
发行人2010年、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83,856,026.15 | 763,364,646.89 | 897,276,631.5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结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81,302.49 | 486,366.3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2,414,161.97 | 786,158,844.22 | 554,645,441.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27,151,490.62 | 1,549,523,491.11 | 1,452,408,439.1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91,028,731.43 | 578,374,592.02 | 656,027,853.8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1,737,782.31 | 89,210,322.45 | 56,234,736.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720,300.97 | 56,170,463.68 | 53,949,079.4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7,960,010.42 | 542,092,314.12 | 665,494,537.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8,446,825.13 | 1,265,847,692.27 | 1,431,706,207.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704,665.49 | 283,675,798.84 | 20,702,231.7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54,050.64 | 10,055,854.66 | 7,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2,307,551.85 | 54,954,672.65 | 10,773,199.1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000.00 | 60,682.40 | 269,438.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2,173,520.14 | 280,094,932.34 | 482,338,597.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6,747,122.63 | 345,166,142.05 | 500,381,234.8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239,957.59 | 27,948,222.26 | 6,248,984.8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355,000.00 | 79,244,744.00 | 28,6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92,029.0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0,569,781.97 | 608,138,944.22 | 355,706,115.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4,164,739.56 | 715,331,910.48 | 391,147,129.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7,417,616.93 | -370,165,768.43 | 109,234,105.1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200,000.00 | 30,000,000.00 | 31,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200,000.00 | 30,000,000.00 | 31,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60,660,000.00 | 839,800,000.00 | 1,459,681,474.94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0 | 595,2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5,088,162.05 | 870,690,655.91 | 923,785,224.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90,948,162.05 | 1,740,490,655.91 | 3,009,666,699.0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82,760,000.00 | 1,065,772,131.87 | 883,652,932.6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6,016,748.65 | 172,053,973.27 | 118,676,843.0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0,680,537.39 | 702,388,330.02 | 1,536,590,057.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9,457,286.04 | 1,940,214,435.16 | 2,538,919,833.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1,490,876.01 | -199,723,779.25 | 470,746,865.9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2,777,924.57 | -286,213,748.84 | 600,683,202.7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4,545,201.56 | 1,400,758,950.40 | 800,075,747.6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7,323,126.13 | 1,114,545,201.56 | 1,400,758,95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