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码:2014-014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众信国际旅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信旅游”)公开发行新股72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763,500.00元,扣除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分摊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5,676.3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157,823.6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20日出具的中证天通[2014]验字第1-10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此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金额149,215,300.00元少57,476.39元,该部分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四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4年2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全部到位。
截至2014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26,713,297.09元,用于“实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2月25日出具了《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14]审字1-1054号)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14年1月31日自筹资金投资额 | 置换金额 |
1 | 实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3,243,900.00 | 83,243,900.00 | 26,713,297.09 | 26,713,297.09 |
2 | 旅游电子商务项目 | 45,633,400.00 | 45,633,400.00 | - | - |
3 | 商务会奖分公司项目 | 20,338,000.00 | 20,338,000.00 | - | - |
合计 | 149,215,300.00 | 149,215,300.00 | 26,713,297.09 | 26,713,297.09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上述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 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6,713,297.0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6,713,297.0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6,713,297.0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如下: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众信旅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众信旅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众信旅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14]审字1-1054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码:2014-015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院2号楼4层总经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召集,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冯滨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6,713,297.0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公告》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14]审字1-1054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码:2014-016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院2号楼4层总经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张磊召集并主持,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6,713,297.0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14]审字1-1054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