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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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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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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07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4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陈岱松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邓传洲代为行使董事职权,董事马成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周亚栋代为行使董事职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葛培健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共分配红利148,310,560.00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14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借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托计划融资等),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进行具体操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壹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浦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融资(包括借款、保理、信托计划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浦兴公司投资BT项目的回购资金均由地方财政支付,投资建设的项目回购资金稳定而有保证,公司为浦兴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很小。公司为浦兴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可以为浦兴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必要条件,有利于公司未来总体业绩的提升,同意本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沥青材料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沥青材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沥青材料公司借款融资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扩大新产品的生产销售,有利于其持续经营发展,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未来总体业绩的提升,同意本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协议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拾亿元,该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各类担保业务等。协议有效期为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董事葛培健、刘朴、张延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公司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中国长三角区域内,拓展新的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路、房建、环保、水务等)BT/BOT/TOT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单个项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单个投资项目的注册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若单个项目额度超过15亿元或单个投资项目的注册资本金超过5亿元,须经公司董事会另行审议。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拟投资设立川沙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与川沙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川沙新镇配套川周公路等四条道路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即川沙新镇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2014年度与上海栋华沥青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与上海栋华沥青有限公司发生商品采购类关联交易17,750万元,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72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绩效薪酬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绩效薪酬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关联董事罗芳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绩效考核方案》

      关联董事罗芳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浦东建设2010-2012年度经营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风险评估说明》

      关联董事葛培健、刘朴、张延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公司201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为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为:单笔对外捐赠支出且本年度累计对外捐赠支出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1%,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条款,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请参阅2014年3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35号裕景大饭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4、5、6、8、9、11、12、22、24项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08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4楼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阳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审查,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共分配红利148,310,560.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1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1、3、4、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临2014-009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与上海栋华沥青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严格执行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014年对需要大量采购的基质沥青原材料拟通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供应商,公司拟将上海栋华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华沥青公司”)作为潜在供应商之一。

      ● 栋华沥青公司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较高的产品质量及合理的产品价格。公司所购买的基质沥青原材料是为了配合浦东新区大量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并保证工程产品的最终质量。

      ●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不存在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无需回避。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执行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014年对需要大量采购的基质沥青原材料拟通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供应商,公司拟将上海栋华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华沥青公司”)作为潜在供应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若栋华沥青公司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交易,则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沥青材料公司”)51%的股权,上海栋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华石油公司”)持有沥青材料公司49%的股权。同时,栋华沥青公司是栋华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栋华沥青公司与我公司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栋华沥青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经营范围:沥青、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投资管理。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交易内容本次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上海栋华沥青有限公司基质沥青17,75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上海栋华沥青有限公司加工服务720

      

      四、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1、公司及沥青材料公司采购基质沥青拟通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供应商,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采购基质沥青的交易价格;

      2、沥青材料公司为栋华沥青公司加工改性沥青,将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后构成的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栋华沥青公司进行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过严格的比选之后,认定该公司符合公司的要求,并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较高的产品质量及合理的产品价格。所购买的基质沥青原材料是为了配合浦东新区大量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并保证工程产品的最终质量。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临2014-015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本公司2012年1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2年3月27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4号)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4,800,000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截至2013年2月4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85,028,000.0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的费用人民币43,326,7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41,701,23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3 年2 月5日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3)第153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净额于2013年3月份向下属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由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主体投资建设上海迪士尼市政配套道路项目,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投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批准情况
    1航城路593,460,000.00101,077,487.00沪浦发改城(2010)217号
    2唐黄路738,820,000.00132,611,989.28沪浦发改城(2010)292号
    3南六公路1,483,740,000.00750,000,000.00沪浦发改城(2010)314号
    4周邓公路1,108,360,000.00358,011,753.72沪浦发改城(2010)313号 
    合计3,924,380,000.001,341,701,230.00 

      

      浦东建设设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滩支行账号为97450155100000699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在此次增资后余额为零。浦东建设按照有关规定于2013年4月9日对此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92,017,890.33元,其中:航城路项目101,077,487.00元,唐黄路项目130,108,612.98元,南六项目601,538,989.10元,周邓公路项目259,292,801.25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12,456.07元。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7,195,795.7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4日和2013年4月8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金桥支行1219031899106057,195,795.74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金桥支行12190318998000140250,000,000.00定期存款
    合计 257,195,795.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1月15日至2013年2月4日,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796,107,960.9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投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实际

      投入

    1航城路593,460,000.00101,077,487.00100,832,123.00
    2唐黄路738,820,000.00132,611,989.28128,411,875.70
    3南六公路1,483,740,000.00750,000,000.00387,828,849.00
    4周邓公路1,108,360,000.00358,011,753.72179,035,113.25
    合计3,924,380,000.001,341,701,230.00796,107,960.9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4,170.1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9,201.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201.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航城路10,107.7510,107.7510,107.7510,107.752012.46,436
    唐黄路13,261.2013,261.2013,010.8613,010.862012.59,197
    南六公路75,000.0075,000.0060,153.9060,153.902014.6 未完工
    周邓公路35,801.1735,801.1725,929.2825,929.282014.6 未完工
    合计134,170.12134,170.12109,201.79109,201.7915,63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报告期内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临2014-01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度为100,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483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上述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同意为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浦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融资(包括借款、保理、信托计划等)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浦兴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23,165.0796万元,其中:公司占94.65%的股权,上海方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2.675%的股权,浙江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2.675%的股权,浦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投资、投资咨询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浦兴公司总资产为449,340.56万元,负债为227,387.5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1,953.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6%,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2,879.7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

      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在上海浦东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4楼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浦兴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本次担保事项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浦兴公司投资BT项目的回购资金均由地方财政支付,投资建设的项目回购资金稳定而有保证,公司为浦兴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很小。公司为浦兴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可以为浦兴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必要条件,有利于公司未来总体业绩的提升,同意本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浦兴公司担保发生额为24,483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483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无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临2014-01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沥青材料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浦东路桥沥青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483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上述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同意按出资比例为上海浦东路桥沥青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沥青材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融资(包括借款、保函等)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沥青材料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占51%的股份,上海栋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占49%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为沥青原料、路基材料的生产销售等。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沥青材料公司总资产为11,348.31万元,负债为5,487.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860.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36%。2013年度沥青材料公司实现净利润456.6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

      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在上海浦东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4楼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沥青材料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沥青材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沥青材料公司借款融资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扩大新产品的生产销售,有利于其持续经营发展,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未来总体业绩的提升,同意本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483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上述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临2014-013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银企合作协议书》,协议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拾亿元,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确定,协议有效期壹年。

      ● 本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项交易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财务公司”)拟签署《银企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按照协议,浦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提供下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各类担保业务等,不断满足本公司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金融需要。

      二、关联交易金额:

      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拾亿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浦发财务公司授予本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拾亿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公司”)在落实相应担保措施后,经审批同意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内最高贷款规模不超过叁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浦兴公司当季未使用的用信额度不得延用于下一季度。

      2、根据本公司业务需要,浦发财务公司将给予本公司的拾亿元综合授信进行适当分配。其中保函业务最高授信规模不超过壹亿元;票据业务授信规模不超过壹亿元。

      3、本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各类担保业务等。

      4、浦发财务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为同期市场上优惠贷款利率,并允许本公司根据资金回笼实际情况提前还贷。

      5、浦发财务公司将根据本公司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信托、票据等金融创新业务,不断满足本公司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金融需要(金融创新业务信用总额纳入综合授信额度之内)。

      6、除综合授信外,浦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提供包括结算、保险代理、咨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7、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确定。

      五、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关系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5.1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浦发集团也是浦发财务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为52%。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关联方介绍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 号34-35层

      法定代表人:王向阳

      成立日期:1998 年3 月9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六、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与财务公司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通过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1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文件精神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现行《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九)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二)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修订意见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下转B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