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06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用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5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2亿元,已于2014年3月4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07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2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14年3月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肖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期限到期日之前,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4临009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凯元先生通过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超导股份有限公司48.1094%股权,为上海超导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伍锐、胡著平、王均豪、卢革胜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实现各方优势互补,强化产研配合,拓展公司节能领域的应用,同时培育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意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所、上海超导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超导感应加热装置研究和产业化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4临01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08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2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14年3月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学龙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09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670,000股,发行价格为6.2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09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914,089.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180,210.1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并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254号《验资报告》审验。
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截至2014年 1月31日余额 (万元) | 定期存单 | |
金额(万元) | 期限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 | 14319101040014492 | 2,366.99 | 500.00 | 3个月 |
1,500.00 | 6个月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787010100100266388 | 6,028.49 | 1,000.00 | 6个月 |
1,000.00 | 6个月 | |||
1,000.00 | 12个月 | |||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支行 | 106629000000051825 | 5,436.66 | 515.52 | 6个月 |
1,033.00 | 12个月 | |||
合计 | 13,832.14 | 6,548.52 |
公司于2013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用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2亿元,已于2014年3月4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1 |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 13,954.90 | 6,550.00 |
2 | 半导体照明光源用LED器件产业化项目 | 19,570.24 | 19,570.24 |
3 | 功率型红外监控系统用LED外延材料、芯片及器件产业化项目 | 21,919.64 | 21,919.64 |
4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43.66 | 5,243.66 |
5 | 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 | 4,180.00 | 4,180.00 |
合 计 | 64,868.44 | 57,463.54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上述使用期限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在使用期限到期日之前,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联创光电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联创光电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3、联创光电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合以上情况,国盛证券认为联创光电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国盛证券对本次联创光电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10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该协议签订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框架协议书项下具体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并根据具体项目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一、交易概述
为实现各方优势互补,强化产研配合,公司拟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高温超导感应加热装置研究和产业化方面进行战略合作,本着“依法依规、优势互补、信任保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三方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凯元先生通过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超导股份有限公司48.1094%股权,为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上海超导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伍锐、胡著平、王均豪、卢革胜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电工所”)
中科院电工所于1958年在北京开始筹建,迄今已有50余年的历史,是我国目前从事电气科学研究的唯一国立研究机构。法人代表:肖立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条6号;主要业务范围:开展电工电能新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新能源及新型发电技术研究;电视及其控制研究;超导电工与超导电力技术研究;永磁电力技术研究等。
(二)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导”)
上海超导成立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3.1035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邓凯元;注册地址:上海市芳春路400号1幢3层301-15;经营范围:半导体产品的研发及销售。
上海超导目前主要从事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的研发和生产,以及基于第二代高温超带材的超导电力设备的研发和制造。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与目的
联创光电、中科院电工所、上海超导以“依法依规、优势互补、信任保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合作基本原则,通过超导感应加热装置研究和产业化的全面合作,全面提升国内超导应用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联创光电产业、产品拓展和技术升级,实现超导技术在包括冶金、金属加工、机械、军工等行业感应加热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合作范围、模式与分工
1、合作范围主要包括超导感应加热设备总体及各组件的研发设计;设备的制备、装配工艺的研发设计以及调试;超导感应加热设备的产业化。
2、合作模式:三方同意根据本次合作约定成立超导感应加热设备研发小组进行合作。在研发成功基础上三方共同设立公司进行产业化合作。
3、合作分工:中科院电工所和上海超导主要负责相关合作项目的理论和技术研发、实验室测试、产业化方案设计及设备研制,并为产业化提供全面技术支撑和产业配套;联创光电主要负责电机部分的研发并提供产业化所需相关条件(如资金、场地等)、产业配套以及产业化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工作。
(三)承诺事项
1、三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一致后调整合作范围和合作模式。
2、三方可在各自专业或发展领域通过共同设立研究机构、平台公司、联合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或三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全面广泛的合作。
3、三方共同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同意就各自拥有的资源进行全面共享,并就合作事项为对方提供必要便利和协助。
五、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高温超导感应加热装置是高温超导材料在感应加热装置中应用的产物,具有节能、均匀度高、生产效率高的特点,主要用途为包括铝、铜等非磁性金属材料的加热处理,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建材(铝型材)加工、军工(枪炮管等)、航空等。公司与中科院电工研究所、上海超导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希望能够拓展公司节能领域的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公司与中科院电工所、上海超导三方合作项目主要集中于高温超导感应加热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为高温超导带材的下游应用,与上海超导系产业链上下游关系,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
定,付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该协议签订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
2、本框架协议书项下具体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并根
据具体项目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3、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