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4-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天丰节能项目于2013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3]40-2号),详细内容见公司临时公告2013-052号。2014年 3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20号),该案已调查、审理终结。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
二、对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