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推出尚无时间表
今年将适时推出优先股和个股期权;完成区域性市场纳入监管范畴具体方案
⊙上证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李剑锋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王娴在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针对如何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及监管范畴,证监会已经进行了充分调研,将在年内完成具体实施方案。她同时表示,对市场关心的T+0交易制度,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目前没有推出时间表。
将有针对性地设计监管制度
王娴表示,针对如何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纳入监管范畴,证监会从去年开始就做了大量、充分的调研,曾赴深圳、广州、武汉、天津、淄博多地,对传统、创新类的地方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考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归类总结;将按照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总体构架,有针对性地设计监管制度。
她透露,预计将在今年内完成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纳入监管范畴及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具体方案,并在充分论证后向社会公布。
针对是否将在《证券法》修订过程中,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监管作出规定,王娴表示,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
她说,从实地调研情况看,区域性市场服务的企业对象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类,按照有关规定,这些公司都是非上市、非公众的公司,市场的性质也是私募的。而《证券法》主要规范公开发行、公开转让的行为,因此如何将其纳入法律法规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实施T+0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王娴同时表示,实施T+0交易制度,是技术性很强的问题,尽管目前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但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强调统筹性。
“从好的方面说,实施T+0交易制度可以增强市场的活跃度,增强流动性,避免投资者持有头寸的隔日风险;但也要看到,采用这一交易制度也可能带来高频交易、市场波动性和投机性加大、引发市场操纵等新问题。”
她认为,在推出该交易制度时,尤其需要关注我国市场较为特殊的投资者结构,“若实施T+0交易制度,一定会出现高频交易,这类交易主要依靠的是速度,其中既包括投资决策速度,也包括主要依靠设备的执行速度。中小投资者在这方面是处于劣势的,比较起来,中小投资者保护不一定能够利用这一交易机制在市场博弈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王娴表示,从国际范围内看,任一市场对交易制度的改革,都是十分审慎的,需要长期、充分论证。我国市场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尤其要周密安排技术方案和实践方案。因此,T+0交易制度虽在积极研究,但并没有推出的时间表。
此外,王娴透露,我国市场今年改革创新的力度不减,还会见到新的成果,其中产品创新的重点在于推出优先股和个股期权,目前其基础制度规则、技术系统正在进行准备和完善,寻求一个较好的市场时机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