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重申电站合作框架协议的风险提示公告
关于再次重申电站合作框架协议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4-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2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重申电站合作框架协议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2月28日公司同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中国”)签署了《电站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约定在未来两年,双方有意共同合作国内光伏电站项目400MW(含地面和分布式)。阿特斯中国自筹资金负责开发建设,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有选择性的向阿特斯中国进行收购。(《关于签订电站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于2014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19),现对协议风险提示如下: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并未明确具体的项目建设、项目收购时间表;
2、本协议具体涉及的电站规模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在执行过程中以具体合同形式明确;
3、本协议具体涉及项目的收购价格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业绩的体现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是否能筹集到资金完成本协议涉及的具体电站项目的收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资金筹集风险;
5、合作可能因不可预测事项和不确定事项而延迟或终止。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