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4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6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顺”)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2014年3月5日签发)”,金志昌顺将持有的公司股份90,199,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已于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金志昌顺持有公司90,199,3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2%。截止公告日,金志昌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90,199,3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2%。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