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6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1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1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17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18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19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2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2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3月24日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2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
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上述事项已于2014年3月6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1、发行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3、发行期限: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发行,首期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批复的6个月内发行;
4、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
5、承销方式:中国工商银行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6、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进行推介,向投资人进行定向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者;
8、发行目的:偿还公司借款;
9、本次发行事项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注册发行上述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
二、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等法规的要求,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并及时披露发行进展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
有限责任公司在
招商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本次为林丰铝电担保额度为最高额1.5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为林丰铝电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3.4亿元。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12月6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该笔担保即将到期。
2014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林州市横水凤宝工业区
法人代表:马路平
注册资本:33,168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以上各项涉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林丰铝电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3年9月30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334,777.06万元,负债总额为283,303.75万元,净资产为51,473.31万元;2013年1-9月利润总额为-26,657.18万元,净利润为-23,042.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林丰铝电在招商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贷款主要用于国内贸易所需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采购原材料、开具信用证等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公司对林丰铝电为到期续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在招商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5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96%。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1.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7,000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忻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7,000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对上海忻孚无担保。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长宁区宣化路300号
法人代表:张建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制品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电器设备等的销售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上海忻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90%的股权。截至2013年9月30日,上海忻孚资产总额为986.7万元,负债总额为5.46万元,净资产为981.24万元;2013年1-9月利润总额为-2.7万元,净利润为-13.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上海忻孚在以下银行申请的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南京银行长宁支行为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杭州银行上海浦东支行为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上海忻孚上述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上海忻孚在银行申请的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5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96%。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1.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
在建设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马股份”)
●本次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为奔马股份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3,000万元。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法人代表:楚金甫
注册资本:9,170.38万元
经营范围:三轮汽车、低速汽车、微型电动车、电动环卫专用车、沼气工程进出料机、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制造、销售自主研发的移动警务室系列产品等。
奔马股份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12月31日,奔马股份资产总额为274,456.02万元,负债总额为184,658.78万元,净资产为89,797.24万元;2013年1-12月利润总额为21,181.08万元,净利润为15,885.8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奔马股份在中国建设银行许昌分行申请的一年期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未提供反担保。该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公司对奔马股份为新增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奔马股份在中国建设银行许昌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5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96%。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1.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12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
在建设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重工”)
●本次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对森源重工无担保。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
住 所:长葛市魏武路16号
法人代表:楚金甫
注册资本:5760万元
经营范围:厢式水车、罐式水车、沼气池服务车、沼气池吸污车、扫路车、压缩式垃圾车、自卸汽车等的生产和销售。
森源重工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12月31日,森源重工资产总额为32,150.06万元,负债总额为7,796.84万元,净资产为24,353.22万元;2013年1-12月利润总额为10,267.23万元,净利润为7,700.4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森源重工在中国建设银行许昌分行申请的一年期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该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公司对森源重工为新增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森源重工在中国建设银行许昌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5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96%。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1.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12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
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16,000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1.6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9亿元。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目前,公司为金丰煤业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部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已到期。2014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杜拓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10月31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10,732.86万元,负债总额为116,084.93万元,净资产为94,647.94万元;2013年1-10月利润总额为4,132.25万元,净利润为4,132.2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银行申请的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华夏银行为一年期5,000万元、中国银行为一年期5,000万元、洛阳银行为一年期6,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以上贷款用于国内贸易所需的人民币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采购原煤、开具信用证等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公司对金丰煤业新增担保额度5,000万元,到期续保额度11,000万元,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银行申请的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2013年12月25日,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的30,000万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事项,根据金丰煤业申请,其拟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调减为21,000万元,公司对其调减后的额度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5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96%。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1.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10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担保额度为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9亿元。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1月25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申请的一年期1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现该笔担保即将到期。
2014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3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722,641.79万元,负债总额为593,653.43万元,净资产为128,988.36万元;2013年1-9月利润总额为22,259.26万元,净利润为16,134.21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杜拓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10月31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10,732.86万元,负债总额为116,084.93万元,净资产为94,647.94万元;2013年1-10月利润总额为4,132.25万元,净利润为4,132.25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在光大银行申请的一年期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贷款用于国内贸易所需的人民币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采购原煤、开具信用证等业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同意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在光大银行申请的一年期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六、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5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6.2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96%。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1.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10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未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2014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10时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15至临2014-021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至2014年3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4年3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3月24日召开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14年____月____日
| 编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为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7 |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