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3月7日   按日期查找
    B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9版:信息披露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4-010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李守林先生、肖翔先生、王稼铭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4)00248《审计报告》为依据,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9,539,158.3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当年度的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953,915.83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31,553,629.7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75,138,872.26元。

    本公司拟订了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当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75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捌仟肆佰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金志峰全权办理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金志峰全权办理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壹亿叁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金志峰全权办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苏州江南嘉捷机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江南嘉捷机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苏州劳灵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劳灵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800万元,期限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本次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公司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3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4-011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经与会监事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一、《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评价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3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4-012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对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担保人名称: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嘉捷”或“上市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

    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富士”)

    苏州江南嘉捷机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研究院”)

    苏州劳灵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灵精密机械”)

    ●由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8,800万元,期限1年;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告所涉的预计担保,均为上市公司内部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授信担保,担保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内部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二是上市公司为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

    2013年已发生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富士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51.64万元;控股子公司苏州富士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提供金额为人民币3,626.26万元。

    鉴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富士的授信期限将至,为了进一步保证苏州富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2014年公司将为苏州富士的授信额度业务继续提供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南研究院和控股子公司劳灵精密机械为了进一步拓展各自业务的发展,扩大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市场的竞争力,结合2014年的业务发展需要,江南研究院拟申请2014年度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江南嘉捷提供保证;劳灵精密机械拟申请2014年度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00万元,由江南嘉捷提供保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申请授信人行别2014年拟申请授信额度保证人 (授信担保)
    江南嘉捷建行8,400苏州富士
    江南嘉捷中行13,000苏州富士
    江南嘉捷农行15,000——
    苏州富士建行4,000江南嘉捷
    苏州富士中行2,000江南嘉捷
    江南研究院建行1,000江南嘉捷
    劳灵精密机械建行1,800江南嘉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为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苏州江南嘉捷机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苏州劳灵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三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三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富士基本情况

    苏州富士成立于1992年11月,法定代表人:金志峰,注册资本800万美元,注册地为苏州工业园区跨塘分区娄江路88号,其经营范围:生产自动扶梯和电梯产品及其零件、部件,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安装、改造、维修等售后服务。本公司现持有其73.75%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情况为富士电梯株式会社持有其1.875%股权,富士电梯(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泰克诺电梯有限公司持有其3.75%股权,江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其18.125%股权。苏州富士的其余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苏州富士的资产总额17,198.76万元,负债总额为9,050.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62%。

    2、江南研究院基本情况

    江南研究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法定代表人:金祖铭,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75号,其经营范围:多维打印、光机电一体化等机电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南研究院的资产总额12,079.78万元,负债总额为3,376.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95%。

    3、劳灵精密机械基本情况

    劳灵精密机械成立于2005年1月,法定代表人:金祖铭,注册资本3,029.78664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75号,其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组装电梯、扶梯及汽车用相关压铸件产品及其附件,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本公司现持有其72%股权,江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其28%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劳灵精密机械其余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劳灵精密机械的资产总额11,615.11万元,负债总额为5,213.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89%。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企业内部2014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鉴于本次担保框架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但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末,公司累计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651.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0.66%,无逾期对外担保累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4-013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月6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1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4,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3,2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1,140,000.00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7,174,541.3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33,965,458.70元。上述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2年1月1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2)00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1,827.97 万元(包含置换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3,364.92 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跨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类别2013年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活期719.24
    定期2,48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活期473.85
    定期5,567.9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跨塘支行活期3,557.83
    定期20,566.03
    合计 33,364.92

    三、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尽早实现经济效益,本公司在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8,747.79万元,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的天衡专字(2012)00063号《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2年6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电扶梯、停车设备的电子、电气控制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7,910万元投入电扶梯、停车设备的电子、电气控制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建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年7月11日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获得通过。

    2013年,该项目投入金额5,642.57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5,837.65万元。

    4、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南嘉捷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江南嘉捷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对江南嘉捷在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3,396.5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94.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827.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31,067.9731,067.9731,067.971,510.4825,588.69-5,479.2882.36%2011年12月31日9,537.34
    2.技术研发中心与改造项目3,480.003,480.003,480.00141.81401.63-3,078.3711.54%2014年12月31日——不适用
    3、电扶梯、停车设备的电子、电气控制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项目27,910.0027,910.0015,240.005,642.575,837.65-9,402.3538.30%2014年下半年试生产——不适用
    合计 62,457.9762,457.9749,787.977,294.8631,827.97-17,96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在整个项目的执行过程中严格采用了招标方式较好控制了整项工程的建设和设备采购成本,在不降低标准和质量的前提下节省了投资;另外在已采购的设备实施过程中,利用设计创新和工艺改进,节约了部分设备的投入仍然达到预定产能的效果。 2、技术研发中心与改造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由于企业信息化开发应用软件的特殊性由外购改为公司自行研究开发,节省了部分资金支出;项目中的配套实验室建设由于场地限制未能达到预计建设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2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8,747.7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18,747.7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2012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电扶梯、停车设备的电子、电气控制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项目》,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27,910.00万元投入电扶梯、停车设备的电子、电气控制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项目,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2年7月11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4-014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江南嘉捷”)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本次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本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5日召开,全体董事以一致赞成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利用好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该制度已于2013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2013年1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产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范围内滚动使用,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公司已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期限一年2013年2月28日—2014年2月28日,本公司在此期间已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收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21,837万元,现还尚未与银行签署新的委托理财产品的合同(或协议)。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4-015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分红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八章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及其他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原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修改为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2、原第一百五十五条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尽量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为:

    (一)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由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方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并妥善保存。

    (二)股东大会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三)股东大会对具体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召开投资者交流会,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五)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六)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

    (七)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将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或依据公司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确实需要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应当通过现场、电话、公司网站及交易所互动平台等媒介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在原第一百五十五条后增加两条,以后各条顺延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四)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4、原第一百五十六条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根据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

    3、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如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现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五)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公司拟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4-016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4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2014年3月27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半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9:30时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1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4日

    2014年3月24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列席会议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 3月26日(含该日)下午4: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3月25日—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8号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8号。

    4、邮政编码:215122

    5、联系电话:(0512)- 62741520 传真:(0512)- 62860300

    6、联系人:邹克雷 包燕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嘉捷”)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江南嘉捷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议题表决意见
    同意弃权反对
    1、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题表决意见
    同意弃权反对
    1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1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请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