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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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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4—005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桥苗业”或“公司”)2012年8月20日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签订了《关于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及《关于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保荐协议》,聘请华林证券担任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告内容详见2012年8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2013年5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华林证券董事长兼CEO薛荣年、总裁曾年生及总裁助理崔岭作出撤销证券从业资格的处罚决定。由于薛荣年兼任华林证券法定代表人,因其被撤销证券从业资格,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新法定代表人未能及时到位,相关业务无法开展,直接影响壹桥苗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融资进程和生产经营。为了将影响降至最低公司多次与华林证券协商解除《保荐协议》及《补充保荐协议》,并于2013年11月16日委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该事宜给华林证券发送律师函,截止目前华林证券未给予答复,根据《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及律师函,公司决定终止与华林证券上述相关协议。

      为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顺利开展,公司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签署《关于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任齐鲁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承销工作已经由齐鲁证券完成。齐鲁证券委派叶欣先生、曾丽萍女士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工作以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保荐代表人的简介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附件: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简介

      叶欣先生:具有证券行业从业经历长达16年,是证券业第一批注册的保荐代表人,具有丰富的项目保荐经验,曾先后主持或保荐山东声乐首发、南山实业配股、广东梅雁配股、华邦制药首发、高校软控首发、青岛金王首发、四川浪莎增发、南山铝业增发、豪迈科技首发、山东章鼓首发、赞宇科技首发等融资项目,青岛海尔、山东高速股改项目,天香股份、同力水泥借壳等收购兼并项目,以及山东金雷风电等数十家公司改制辅导工作。其中,担任签字保荐代表人的发行项目为华邦制药首发、高校软控首发、青岛金王首发、四川浪莎增发、南山铝业增发、山东章鼓首发。

      曾丽萍女士:证券行业从业经历长达10余年,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曾先后主持和参与了青岛软控首发、青岛金王首发、豪迈科技首发、赞宇科技首发、浪莎股份增发、南山铝业增发等融资项目,主持和参与了山东圣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其中,担任签字保荐代表人的发行项目为赞宇科技首发、浪莎股份增发、南山铝业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