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
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
公告
201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08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务公司”)对主债人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达公司”)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4年1月2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上述案件。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月25日披露的临2014-03《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近日,防务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云高民二初字第2-1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被告天达公司价值人民币107,779,858.04元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