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顺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芜湖顺荣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顺荣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直投”)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元直投因资金需要减持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国元直投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5.15%,于2014年3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减持后国元直投持有公司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元直投作为本次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委托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同时国元直投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同日的公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 国元直投 | 大宗交易 | 2014年3月5日 | 39.96 | 550,000 | 0.41 |
| 合计 | - | - | 550,000 | 0.41 |
2、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国元直投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00,000 | 5.15 | 6,350,000 | 4.7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后,国元直投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4%,不再为公司持股5%的股东,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披露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
2、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芜湖顺荣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