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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 并购重组并行式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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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 并购重组并行式审批制
    争取今年落地
    201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将继续以公开化、透明化为导向,提高并购重组的审核效率

      ■将增加丰富并购重组工具,引入定向可转债、优先股等支付工具

      ⊙上证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李剑锋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表示,目前证监会正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商,考虑将并购重组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行式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争取在今年将这项机制推出落地。同时,他透露,目前市场时机相对比较成熟,并且各方共识已经达成,将推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在今年尽早出台。

      昨日,证监会组织召开证监会系统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第一场新闻发布会。由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介绍建议情况,并接受记者提问。

      

      将增加丰富并购重组工具 引入优先股

      据悉,并行式审批机制实施后,证监会未来拟不再以反垄断、对外投资、外资审查作为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上市公司取得证监会行政许可批复后,同时披露重组尚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在此之前不得实施。

      欧阳泽华表示,今年在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工作时,证监会将继续以公开化、透明化为导向,提高并购重组的审核效率;将增加丰富并购重组工具,引入定向可转债、优先股等支付工具,但这还需要修改现有的并购重组办法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对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以来未出现一单被豁免审核的问题,欧阳泽华表示,没有豁免审核案例并不表明分道制出现问题,这需要一定的样本案例,证监会也将不断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动态调整支持的行业类型。

      

      关注“超日债”可能引发的局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超日债”违约问题,欧阳泽华称,这是公司债券市场历史上首单付息违约事件,是典型的市场化事件。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是否由此引发局部的、系统性的风险。下一步将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分阶段的信息披露;二是督促发行人、承销机构共同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三是根据公司债券具体情况研究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根据债市新情况、特点,考虑健全债市持有人利益的司法救济制度安排等。

      对于市场关注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何时出台的问题,欧阳泽华表示,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牵头推进上述工作,证监会则结合上市公司监管实际,配合做调研和起草参与工作。其中,在信息披露覆盖范围、解决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此外,欧阳泽华透露其今年准备提交两份建议:一是加快推进《证券法》修改,完善证券市场监管和运行机制。具体建议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对证券范围进行界定,完善信息披露方式,将信息披露作为独立的一章进行规定;对多层次市场体系进行差异化安排;交易所对异常交易的处理机制规定认定的情形、标准,授权交易所处理机制等。

      二是推进债券市场的统一执法,进一步统一监管执法的工作机制,建议厘清债券市场监管的边界,可考虑在修法之前,通过委托执法的方式,以备忘录为载体,授予证监会职权对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明确操作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