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4—00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2月2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3月7日上午9:30时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曹和平董事长主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参与同一标的物网络竞拍的议案》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网络竞拍的议案》。该网络竞拍的标的物为一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地下建筑物。董事会同意:以低于公司201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人民币的价格,参与该标的物网络竞拍。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参加了该网络竞拍。但由于标的价格和公司预期价格存在差异,故公司放弃了该网络竞拍。
2014年2月25日,广东和合拍卖行有限公司再次刊登了该标的物网络拍卖公告,公司经营班子经过对拍卖标的进一步了解,亦再次提出了拟参与该标的物网络竞拍的意见。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以低于公司201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1%人民币的价格,参与该标的物网络竞拍。
2014年3月7日下午14:30时,广东和合拍卖行有限公司举行了网上拍卖会,公司参与了网络竞拍,以11,4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拍获得,拍卖佣金114万元人民币。竞拍价格和拍卖佣金价格合计11,51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06%)。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伍亿元人民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其中: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使用贰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用于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信期限为壹年。授权总经理曲慧霞与兴业银行签署上述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贷款的议案》
根据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部分)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伍亿元人民币,用于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部分)项目贷款,期限3年。新增授信后,公司在该行的授信额度为柒亿肆仟万元人民币。
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部分)项目贷款担保方式如下:在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部分)尚未取得产权证以前,以项目所处的在建工程及土地抵押;在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部分)取得产权证后,采取综合体房产及土地抵押,二者综合抵押率均不超过50%。
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贷款用途:用于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部分)项目。还款计划:贷款第一年还款1.1亿元,第二年还款1.5亿元,第三年还款2.4亿元。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