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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13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公司拟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50万元,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1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在认真、仔细、谨慎阅读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止,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该项目的建设进度。

      综上所述,本次以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李祥军、孟国强、陈运涛

      2014 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15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锐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16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公司拟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2.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536,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4,843,761.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692,738.2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22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48340007号)验资确认。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3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50万元,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该项目建设进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止,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因此,本次以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欧浦钢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5、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3月7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钢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欧浦钢网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欧浦钢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2 号文核准,欧浦钢网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939 万股新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3,752.75万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18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9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82,536,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4,843,761.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692,738.2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34000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关于欧浦钢网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50万元,到期后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该项目建设进度。

      (二)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承诺

      欧浦钢网承诺: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3.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4.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5.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关于欧浦钢网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欧浦钢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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