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0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6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3,411,079.68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448,788,204.48元,扣减2013年分配的2012年度现金股利63,485,636.30元,盈余公积17,341,107.97元,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41,372,539.89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3年年末公司总股本634,856,363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股利63,485,636.30元。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4万元/年。公司2013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 姓名 | 职务 | 2013年度薪酬(税前) |
| 傅建伟 | 董事长、总经理 | 49.74 |
| 董勇久 | 董事、副总经理 | 37.31 |
| 许为民 | 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37.31 |
| 周娟英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7.31 |
| 傅保卫 | 董事 | 25.94 |
| 沈永康 | 董事 | 26.01 |
| 邹慧君 | 董事、总工程师 | 37.31 |
| 陈生荣 | 监事会主席 | 37.31 |
| 孟中法 | 监事 | 26.07 |
| 刘剑 | 监事 | 22.47 |
| 胡志明 | 副总经理 | 37.31 |
| 傅武翔 | 副总经理 | 37.31 |
董事、监事的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的审计费用87.2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同意向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采购酒类,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金额3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许为民、周娟英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2、同意向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酒类,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金额12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许为民、周娟英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3、同意向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酒类,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金额13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4、同意向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销售水电,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金额2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5、同意向绍兴科盛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水电,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金额1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6、同意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金额420.5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7、同意向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及附属设施,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金额4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8、同意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屋,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金额56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二、三、四、五、九、十、十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沈振昌、许五全、徐岩、张礼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0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6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陈生荣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围绕主营业务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客观公允,程序合规,交易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6、对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2013年度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政策、对中小股东意见的听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前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2013年12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以合理回报。监事会对2013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06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八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136,363股,发行价格为8.8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6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7.0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492.9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2,835.1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5.64万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65.48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万元,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3,500.00万元(包括本期归还上期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000.6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9.29万元。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61.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延安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1211012029200050803 | 0.00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331010182600194203 | 3,968.19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延安路支行 | 336006130018170091022 | 16,612,370.95 | |
| 合 计 | 16,616,339.1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2010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4月6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24,767.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 自筹资金 实际投入 | 占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比例 | |
| 项目一: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扩建生产线、补充流动资金 | 收购女儿红95%股权 | 16,200.00 | 16,200.00 | 100.00% |
| 增资女儿红扩建生产线 | 34,500.00 | 7,487.32 | 21.70% | |
| 增资补充女儿红流动资金 | 11,300.00 | |||
| 项目二:建立区域营销中心及拓展营销网络 | 建立五大区域营销中心 | 3,700.00 | 1,080.57 | 29.20% |
| 开设直营专卖店、店中店或专柜 | 1,2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 | |||
| 小 计 | 67,000.00 | 24,767.89 | 36.97%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3月18日出具了天健审[2010]1285号《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已投入资金进行了核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2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6个月,已于2012年12月17日归还3,000万元,于2013年3月4日归还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201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5个月,已于2013年12月1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古越龙山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古越龙山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古越龙山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5,492.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65.4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000.6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扩建生产线、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2,000.00 | 62,000.00 | 1,165.48 | 60,493.95 | -1,506.05 | 97.57 | 2,944.50 | 否 | 否 | ||
| 建立区域营销中心及拓展销售网络 | 否 | 5,000.00 | 5,000.00 | 3,506.68 | -1,493.32 | 70.13 | 749.74 | 是 | 否 | |||
| 合 计 | - | 67,000.00 | 67,000.00 | 1,165.48 | 64,000.63 | -2,999.37 | - | - | 3,694.24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发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募集资金24,767.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2012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6个月,已于2012年12月17日归还3,000万元,于2013年3月4日归还2,000万元。经201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5个月,已于2013年12月1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0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4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本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傅建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向关联方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酒类关联董事许为民、周娟英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201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2014年的关联交易预计依据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方名称 | 预计总金额 (2013年) | 2013年实际发生额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酒类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4000 | |
| 酒类 |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272.36 | |
| 小计 | 4200 | 272.36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酒类 |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1,494.56 |
| 酒类 |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1,362.75 | |
| 水电 |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 200 | 163.38 | |
| 水电 | 绍兴科盛电子有限公司 | 100 | 54.56 | |
| 小计 | 3800 | 3,075.25 | ||
| 其他 | 商标使用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420.50 | 420.50 |
| 房屋租赁费 |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 40 | 40 | |
| 房屋租赁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56 | 55.94 | |
| 516.5 | 516.44 | |||
| 合计 | 8516.5 | 3864.05 | ||
(三)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 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方名称 | 预计总金额 (2014年)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酒类 |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酒类 |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
| 酒类 |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300 | |
| 水电 |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 200 | |
| 水电 | 绍兴科盛电子有限公司 | 100 | |
| 其他 | 商标使用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420.50 |
| 房屋租赁费 |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 40 | |
| 房屋租赁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56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鲁迅中路181号,法定代表人宋金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纺织品及原料、家用电器、百货、计算机及配件、家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文教用品、仪器仪表的销售。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28号楼5号商业1层,法定代表人刘红林,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干鲜果品、酒类。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法定代表人谢晓东,注册资本为560.0387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级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
绍兴科盛电子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东山路,法定代表人谢晓东,注册资本为6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的汽车整流器、半导体芯片、二极管、桥堆及其他相关电子元器件。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咸亨集团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傅建伟、许为民、周娟英任咸亨集团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其余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在实际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公司向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商品及服务,包括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14-00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4年4月22日下午举行2013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3:30—16: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4年4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预约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邮箱:gylscaimy@163.com。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并组织现场参观,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4月18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14-00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2、截止2014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4年4月20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传真:0575—85166884 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联系人:蔡明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回 执
截至2014年4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二○一四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2、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 序 号 | 表 决 事 项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4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关于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7 | 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 |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9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回避”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