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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艾丁湖项目合同公告
    2014-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4-00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艾丁湖项目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7月18日,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托克逊县新家园高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新家园”或“业主”)签订了《新疆托克逊县艾丁湖石灰石矿开采工程外包服务协议书》,该协议年均金额约为1.08亿元,合同工期10年。

      合同签订后,由于托克逊新家园未能按计划取得采矿证及完成施工现场的“四通一平”工作,导致艾丁湖石灰石矿尚未具备开工条件。为减少公司的窝工损失,公司与托克逊新家园签订了《新疆托克逊县艾丁湖石灰石矿开采工程外包服务补充协议书》,预计该补充协议总金额约为1.4亿元,合同工期为5年以上。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2年7月19日、2013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自上述合同签订后,公司项目部人员一直在该项目现场组织施工工作。由于业主方面导致公司施工产量未达到原合同约定产量,且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共识。

      经过公司经营班子多次讨论决定,为了防范项目经营风险进一步扩大,决定解除与托克逊新家园的合同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托克逊新家园应收工程款为5,426,687.80元以及应收履约保证金为6,500,000元,公司将积极与对方协商终止合同后的善后事宜。如协商未果,公司将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径保障公司的权益。该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603,131.75元,占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未经审计)总额0.26%;实现净利润-763,462.71元,占公司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的-0.46%。该项目终止对公司2013年、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4-00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对公司客户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加矿业”)的应收账款的回款存在风险,于2013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3-071)。

      2013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加矿业向公司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000,896.70元。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性公告》(2013-072)。

      2014年3月6日,中加矿业按照原与公司约定,向公司支付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公司中加矿业项目已于2014年3月7日正式恢复生产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舞钢中加矿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8,176,185.26元(未经审计)。

      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