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完善电池业务整合承诺函》的公告
控股股东《关于完善电池业务整合承诺函》的公告
2014-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4-016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完善电池业务整合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关于完善电池业务整合承诺的函》,该函内容如下:
2013年8月,中船重工做出了《关于将风帆股份作为集团公司电池业务唯一资本运作平台的决定》。现将该承诺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注入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及资产范围:武汉船用电子推进装置研究所和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电池业务及资产。
二、触发条件: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军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具体细则。
三、履约期限:上述触发条件满足后1年内,启动武汉船用电子推进装置研究所和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池业务及资产注入工作。
由于上述事项涉及军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资产注入,需报送国资委、国防科工局等部委审批,方案及时间暂时无法确定,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承诺事项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