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违约“久闻楼梯声,不见有人来”的局面终于被“11超日债”打破。3月4日晚间,*ST超日发布公告,“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 8980万难以全额兑付,只能支付400万。
一纸公告,摆在投资人面前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境遇。众多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凭借其专业的信用研究能力早已全身而退;而众多持有“11超日债”的个人投资者或已匆匆走上维权之路。除此之外,还留给市场太多的思虑。
对于普通投资者,或许从可从以下三个维度对这一事件有个更加深刻的理解。第一,违约事件是否改变了决策层的预期和政策监管的方向。一旦改变了决策层的预期和政策监管的方向,那么出台相应治理措施必将改变市场固有的发展轨迹。
第二,违约事件是否改变了市场的定价与评级机制。富国基金认为,“11超日债”的违约,对于信用债带来双重影响:其一,相关的民企债将承受一定的压力,一级市场发行成本预计也将上升;其二,信用债的分化进一步加大,资质差的债券将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趋利避害”更考验机构对信用债的研究力量,但对于信用研究实力较强的机构在信用债的投资中将更占优势。
第三,要看是否引发了系统性风险,以及是否改变了机构的配置策略。国内机构如保险公司不可投资AA级以下的债券。信用事件发生之后,如果债券评级下移,可能造成机构“不得不”抛券斩仓的发生。因此对于“11超日债”的后续影响,需要关注是否会出现众多债券的评级下移,以及银行、基金、券商资管等机构是否会出现配置策略的改变。
不过,从3月4日“11超日债”违约事件暴露之后市场的表现看,市场运行依旧波澜不惊,这与2011年7月由“云城投”事件引发的信用债大跌相比,完全不是一个层面的冲击。
2011年“城投危机”爆发的时候,信用债市场本身已在收益率上行的通道,而“城投危机”更加重了市场上的担忧,使得各类机构纷纷斩仓;而“11超日债”违约正值债券收益率由历史高位向下滑行的通道中,虽然短期制约了收益率曲线下行的轨迹,但从一年期AA级企业债的收益率曲线与质押式回购7天利率的走势来看,二者之间彼此牵引,相互制约。只要短期资金面继续宽松,当前企业债的收益率曲线就具有下行的动力,局部违约的冲击也将变得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