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宏
3月4日晚间,一纸债券的付息公告再度震惊市场。根据*ST 超日公告,“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8980万难以全额兑付,只能支付400万。至此,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内,首例债券利息支付违约事件正式发生。
受此影响,次日交易所的一些相关交易品种出现明显下跌。5日的上证公司债指数和深公司债指数双双跳空低开,截至上午10点前,11中孚债下跌3.2元以上,12中孚债下跌2.50元,12中富01下跌1.711元,11华锐02下跌2.0元,12墨龙01下跌1.81 元,12三维债下跌2.09 元。到期收益率在8%以上的相对低评级个券近乎全盘皆绿。相关债券收率不断刷新近期高点。
事实上,关于超日债可能违约的情况此前市场已有所预期。一方面,该债券此次整体付息额度较高达到8980万元,另一方面,该债券的发行公司,所处光伏行业不景气早已陷入困顿。公司已被*ST(即有被相关机构认为有退市风险)。由该公司履行利息支付的可能行非常小。
如此基本面,为何市场在相关公告后仍有大吃一惊之感?
其实,市场感到吃惊的并不是债券发行主体支付利息能力的丧失,而是地方财政以及相关机构拒绝履行“兜底”责任的态度。纵观过去几年公司债市场上发生的几期濒临违约的风险事件,包括山东海龙、江西赛维等,最后均由地方财政履行了风险“兜底”。每次均是“虚惊一场”的结局,令相关投资机构养成了“本地债券不能违约是地方财政的必然选择”的结论。而这次却是在富庶的上海,爆发了首例违约事件,自然要令投资者有点意外了。
更令一些市场感到担心的是,未来和超日债背景相同的公司债情况还很多,包括同处相同地区和行业的公司债。超日案例一开,是否会有绵延跟风?利息违约后,本金偿付是否也会违约?甚至上述情况会否波及其他“刚性支付”品种,比如信托、合伙制企业等各类融资品种?
从种种迹象看,此次超日债的“违约”不是偶然,一方面,过去一年我国明显收紧了对于地方财政收支的约束力度,刚性支付的最后壁障的已经显现缺口。另一方面,在信贷和流动性收紧的大背景下,各地腾挪化解债券违约的财技空间较小。在一些资本市场意识发达的地区,以市场化方式应对相关事件恐怕是一个趋势。当然,上述处置必然是以不发生区域或系统性金融波动为前提的。
地方兜底不会绝迹,但违约已经开始。中国融资市场的新的一页已经缓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