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证监局局长潘学先:建议出台内幕交易等
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2014-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李剑锋
鉴于中小投资者司法救济不完善的现状,全国人大代表、辽宁证监局局长潘学先昨日表示,应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民事侵权案件诉讼制度,制定出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诉讼司法解释,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潘学先是在昨日参加新华网访谈时作如上表述的。潘学先指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个人交易额占80%以上,个人投资者为资本市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与之配套的法律保障与其所作的贡献不相匹配。即使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也无法弥补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潘学先建议,一是在国家法律层面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机制;二是将对代表人诉讼具体制度做出安排;三是要制定出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近年来,证监会稽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零容忍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相关被调查单位存在不配合、甚至婉拒等问题。潘学先建议,落实《证券法》财产登记、工商登记、通讯记录调查权,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通过与证监会联合发文或者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将证监会稽查执法在财产登记、工商登记、通讯记录等调取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据悉,证监会去年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从辽宁证监局实际工作来看,去年共办理15件案件。
除此之外,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潘学先介绍,辽宁证监局将投资者保护工作纳入对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中。去年对辖区12家上市公司、2家证券公司、1家投资咨询公司、37家证券营业部、3家期货公司、12家期货营业部、3家IB机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加大了投资者保护推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