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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2014-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4年3月13日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13日,首次份额折算周期到期日为2013年3月13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次份额折算周期到期日为2014年3月13日。

      二、份额折算对象

      折算周期到期日(即2014年3月13日)登记在册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以下简称 “南方消费”,基金代码“160127”,包含场内和场外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以下简称“消费收益”,基金代码“150049”)、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以下简称“消费进取”,基金代码“150050”)。

      三、份额折算方式

      1、南方消费的折算

      折算周期到期日收市后,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南方消费的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同时相应调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量。

      折算前南方消费的份额净值为NAVP

      折算后南方消费的份额净值=1.000

      南方消费的份额折算比例=NAVP/1.000

      折算后南方消费的份额数=折算前南方消费的份额数×南方消费的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场外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后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1:假设2014年3月13日折算前南方消费的份额净值为1.084元,投资人A、B分别持有10002份场外和场内的南方消费份额,则,

      南方消费的份额折算比例=1.084/1.000=1.084

      折算后,

      A持有的场外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10002×1.084=10842.17份

      B持有的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10002×1.084=10842份

      2、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折算

      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根据消费进取折算日折算前的份额净值,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

      (1)折算日折算前消费进取的份额净值大于1元

      如果消费进取折算日折算前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则持有人持有的消费收益及消费进取的份额数在折算前后均保持不变,份额净值超出部分将全部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

      消费收益(或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消费收益(或消费进取)的份额净值/1.000

      消费收益(或消费进取)净值超出部分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折算前消费收益(或消费进取)的份额数×[消费收益(或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1]

      折算后消费收益(或消费进取)的份额数=消费收益(或消费进取)折算前的份额数

      消费收益(或消费进取)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2:假设2014年3月13日,折算前南方消费、消费进取、消费收益的份额净值分别为1.084元、1.106元、1.062元,投资人A、B分别持有10002份消费进取、消费收益,则,

      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1.106/1.000=1.106

      消费收益的份额折算比例=1.062/1.000=1.062

      折算后,

      A持有的消费进取的份额数=折算前持有的消费进取的份额数=10002份

      A持有的消费进取净值超出部分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10002×(1.106-1)=1060份

      B持有的消费收益的份额数=折算前持有的消费收益的份额数=10002份

      B持有的消费收益净值超出部分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10002×(1.062-1)=620份

      2014年3月13日日终折算后,本基金所有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投资人A持有消费进取的份额数不变,仍为10002份,新增持有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取整计算,为1060份;

      投资人B持有的消费收益的份额数不变,仍为10002份,新增持有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取整计算,为620份。

      场内的南方消费、消费进取、消费收益的份额数均取整数计算,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前后,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无实质变化。

      投资人可在份额折算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2)折算日折算前消费进取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元

      如果消费进取折算日折算前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则消费进取持有人持有的消费进取的份额数按照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相应缩减。为保持消费收益和消费进取的份额数比率1:1不变,消费收益的份额折算比例与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相同,消费收益持有人持有的消费收益的份额数同比例相应缩减,消费收益份额净值超出消费进取份额净值部分将全部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

      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消费进取的份额净值/1.000

      消费进取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消费进取的份额数×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

      消费收益的份额折算比例=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

      消费收益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消费收益的份额数×消费收益的份额折算比例

      消费收益净值超出消费进取净值部分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折算前消费收益的份额数×(折算日折算前消费收益的份额净值-折算日折算前消费进取的份额净值)

      消费收益和消费进取经折算后的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消费收益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3:假设2014年3月13日,折算前消费进取、消费收益的份额净值分别为0.949元、1.062元,投资人A、B分别持有10002份消费进取、消费收益,则,

      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0.949/1.000=0.949

      消费收益的份额折算比例=消费进取的份额折算比例=0.949

      折算后,

      A持有的消费进取的份额数=10002×0.949=9491份

      B持有的消费收益的份额数=10002×0.949=9491份

      B持有的消费收益净值超出消费进取净值部分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10002×(1.062-0.949)=1130份

      2014年3月13日日终折算后,本基金所有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投资人A持有的消费进取的份额数取整计算,为9491份。

      投资人B持有的消费收益的份额数取整计算,为9491份;新增持有场内的南方消费的份额数取整计算,为1130份。

      场内的南方消费、消费进取、消费收益的份额数均取整数计算,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前后,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无实质变化。

      投资人可在份额折算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3、折算后南方消费份额的总数量

      折算后南方消费份额的总数量=南方消费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消费收益折算成南方消费的份额数+消费进取折算成南方消费的份额数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四、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1、份额折算基准日(即3月1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投,下同)、赎回、配对转换及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但消费收益、消费进取份额的交易正常进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3月14日),本基金继续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配对转换及转托管业务,消费收益、消费进取份额暂停交易。当日,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3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配对转换及转托管业务,消费收益、消费进取份额于当日上午10:30恢复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折算后次一交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前收盘价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即3月17日即时行情显示的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前收盘价为上述份额3月14日的份额净值。由于消费收益、消费进取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基金市值在折算前后可能发生变化,2014年3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

      关于南方消费收益、消费进取份额

      定期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4年3月13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基金简称“南方消费”,基金代码“160127”,包含场内和场外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基金简称“消费收益”,基金代码“150049”)、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基金简称“消费进取”,基金代码“150050”)办理到期份额折算业务。

      对于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4年3月6日、3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的《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提示性公告》、《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本基金完成份额折算后的次一交易日为消费收益、消费进取复牌首日,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上述份额前收盘价分别为前一交易日上述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3月17日即时行情显示的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前收盘价为上述份额3月14日的份额净值。由于消费收益、消费进取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消费收益、消费进取的基金市值在折算前后可能发生变化,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