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0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3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4年3月10日上午11: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2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李介平为公司董事,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李介平董事回避;邓本军、叶志彪、陈如刚、简社等四名董事均在李介平控制的法人组织中任职,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壹年,本次授信为有担保授信,担保人没有收取本公司担保费用,为无偿担保。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徐辉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拟增聘任徐波、陈如刚、司汝其、姜瑞宝、王永进、李苏黎、岳虎臣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
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4年3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附件:简历
徐波,男,1972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2003年4月至2010年4月,曾任职于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一辉物流集团,2010年9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徐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陈如刚,男,196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5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财务中心。陈如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司汝其,男,1972年9月出生,自2004年5月任职于本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司汝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姜瑞宝,男,197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深圳志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本公司办公室。姜瑞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王永进,男,1968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5年至2013年任职于中建公司;现任职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王永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李苏黎,女,1962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2004年1月至2013年4月任职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李苏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岳虎臣,男,1974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起任职于深圳市玛雅城俱乐部酒店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本公司。岳虎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1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按《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确认: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0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2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曾于2013年3月28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的议案》,授权期限一年,即将到期,本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为续期重新授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49.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150.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9,159.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281《验资报告》核验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26,991.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入金额(万元) | |
1 |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 | 19,898.00 | |
2 | 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5,110.56 | |
3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1,983.00 | |
4 | 合计 | 2,6991.56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已投入金额(万元) |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 | 19,898.00 | 4,320.47 |
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5,110.56 | 798.21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1,983.00 | 349.33 |
募投项目小计 | 26,991.56 | 5,468.01 |
超募资金 | 29,159.30 | 26,500.0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
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辖属的中银花园支行贷款 | 2,500.00 | |
收购深圳航空大酒店股权 | 14,000.00 | |
合计 | 56,150.86 | 31,968.01 |
上述项目均已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手续。
(三)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1,457.87万元,余额明细如下:
开户行 | 募投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余额(万元) |
中国银行深圳中银花园支行 |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 | 11,744.96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4,644.29 |
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1,736.20 |
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超募资金 | 20.36 |
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超募资金 | 3,312.06 |
合计 | 21,457.87 | |
注: 2013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从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到期后归还。 |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
(一)投资概述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2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投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若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曾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三)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瑞和股份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瑞和股份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0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类型
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时间、登记日、地点、方式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
3、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人
1、截止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
6、登记方式: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当面提交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前请先电话联系告知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会务联系事项
联系地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3345785 传 真:0755-83768373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E-mail: ruihe@sz-ruihe.com 邮编:518000
七、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的费用自理。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3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 □ |
2 | 《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 □ | □ | □ |
注:(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