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发布“意见”
鼓励基金公司上市
鼓励基金公司上市
2014-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李剑锋
继证监会表态支持基金公司上市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昨日发布通知指出,将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改制,探索多元化的组织形式,为基金公司上市奠定基础,鼓励基金公司上市。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意见》)由基金业协会印发,《意见》就基金公司面临的发展环境及公司治理要求提出了明确目标。
去年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不仅进一步降低了基金管理公司的准入门槛,放宽了主要股东资格,而且为基金管理公司上市预留了空间。
《意见》指出,要探索多元化的组织形式,探索基金公司合伙制、股份有限制等多元化组织形式,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改制,为基金公司上市奠定基础、积极准备。推动基金公司合理审慎构建和完善经营管理组织模式,探索集团化、外包化等发展路径,突出综合性、专业性等经营特色,加强对基金公司子公司的风险管理。
考虑到基金公司是以人力资本为主要形态的行业,《意见》提出,基金公司要探索多元化治理模式,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在治理模式上,要吸取合伙文化中的有益元素,以有利于激发公司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治理结构上,积极推进专业人士持股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能够有效统一持有人利益、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治理结构,逐步探索员工持股等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方式。
此外,《意见》明确,基金公司须建立充分体现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从业人员薪酬指标体系,将员工的收入水平与风控水平、合规水平、职业操守相挂钩,通过递延支付奖金等多元化的薪酬体系,促进员工树立长期理念,强化员工的合规风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