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工程
施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工程
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青岛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华佛国际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政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传来的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订合同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合同签订方 | 工程名称 | 合同金额 |
| 广田股份与青岛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凤凰新天地装饰总承包工程 | 50,000 |
| 广田股份与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华为荔枝园员工宿舍(西区)精装修分包工程 | 17,283.69 |
| 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华佛国际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华佛国际妇产医院装饰工程 | 50,000 |
| 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粤政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市鸿富国际酒店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 15,000 |
| 合计 | 132,283.69 |
二、签订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132,283.69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52%,上述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开工以合作方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通知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7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方特”)于近日正式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344200840,发证时间:2013年10月1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广田方特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影响公司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最终广田方特是否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备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