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承诺解决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 延长化建 公告编号:2014-003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承诺解决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及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发布了《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02)。 现就截止目前不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4号》有关规定的承诺解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承诺事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09年及2011年购置了600吨级履带吊及1250吨级履带吊。延长集团出具承诺,待上述设备海关监管期满且条件具备后,将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并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上述设备转让给公司。
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说明:公司认为,该项承诺没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符合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承诺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4 年2 月同控股股东延长集团进行了沟通,督促尽快予以规范或解决。 目前延长集团正在和上述设备监管部门沟通,尽快出具有明确时间的承诺函。
2、承诺事项: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公司(以下简称 “石油建设公司”)及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决茂陵综合办公楼及单身职工公寓在建工程权属瑕疵的承诺
(1)石油建设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出具承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将我公司持有的证号为【咸国用(1998)字第044号】国有划拨地变更为国有出让地(应缴纳的相关土地出让金、税费及其他或有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将与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由双方均认可的合法方式,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公平的原则,将上述土地转让给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房产建成并具备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条件后,我公司将协助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相关房产权属证书。如依照上述方式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取得上述房产所有权属证书,我公司将在以自身名义办理上述房产权属证书后,与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由双方均认可的合法方式,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公平的原则,将上述土地、房产一并过户给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若上述方式均无法使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上述房产所有权属证书,我公司将与该公司协商,以双方均认可的合法方式,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公平的原则,保证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能够正常使用上述房产或任何其他可替代的房产。”
(2)陕西化建2013年6月20日出具承诺:“同意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由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公司将其持有的证号为【咸国用(1998)字第044号】国有划拨地变更为国有出让地,我公司将与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公司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由双方均认可的合法方式,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公平的原则,受让上述土地,并在上述房产建成并具备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条件后,依法取得相关房产权属证书。”
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说明:公司认为,该项承诺没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符合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承诺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4 年2 月同石油建设公司进行了沟通,督促尽快予以规范或解决。目前石油建设公司正在和土地管理部门协商,以确定上述承诺事项履行的时间。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