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04
证券简称:ST轻骑(A股) ST轻骑B(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于2014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4 年3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9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贾晓刚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贾晓刚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150,000,000.00)的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本币的票据贴现、质押开具承兑汇票、短期流动资金借款等融资业务和其他结算业务,并授权王一棣先生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签订相关合同、协议的代表,具体办理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05
证券简称:ST轻骑(A股) ST轻骑B(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贾晓刚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贾晓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邢敏先生、计维斌先生、周兰女士经充分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聘任贾晓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贾晓刚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贾晓刚先生, 1978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2004年7月-2004年12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资产管理处职员;2004年12月-2007年12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运作处职员(其中:2006年3月-2007年3月在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借调工作);2008年1月-2008年6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公司治理处副处长;2008年6月-2011年11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办公厅副处级秘书;2011年11月至今,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处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