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1日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12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1日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115.8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24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5元,共计募集资金309,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135,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2,865,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4,041,132.0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8,823,867.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4〕35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报告》(天控股[2013]28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 资金 | 银行贷款 利息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 年产115万片4英寸LED蓝宝石衬底材料技改项目 | 36,000.00 | 18,000.00 | 33,090.00 | 1,500.00 | 1,410.00 |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经技变字〔2012〕49号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900.00 | 12,900.00 | ||||
| 合 计 | 48,900.00 | 30,900.00 | 33,090.00 | 1,500.00 | 1,410.00 |
本次募集资金若有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对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2年9月11日召开的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和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自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起,截至2014年1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115.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 资金 | 银行贷款利息 | 合 计 | |||
| 年产115万片4英寸LED蓝宝石衬底材料技改项目 | 36,000.00 | 9,542.12 | 673.75 | 899.98 | 11,115.85 | 30.88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900.00 | |||||
| 合 计 | 48,900.00 | 9,542.12 | 673.75 | 899.98 | 11,115.85 | 22.73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1,115.85万元置换年产115万片4英寸LED蓝宝石衬底材料技改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2年9月11日至2014年1月31日期间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天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通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置换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以募集资金11,115.8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115.8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东方花旗经核查后认为:(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天通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天通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