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4—012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 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14-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使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将按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14-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46 股票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临2014-013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橡机械”)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 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1 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83万股新股。公司于2014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42,10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8.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49,342.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50,656.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4]000065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
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 98, 685.60 | 22,000 |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经济发展局大长经备[2009]34 号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 | 8,000 | ||
合 计 | -- | 30,000 |
注:大橡制造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98,685.6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92,460.6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225 万元;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建设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由其作为该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实施。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并公告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由大橡机械作为投资主体具体实施,公司将本次的募集资金22,000万元对大橡机械进行了增资,大橡机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后续将专项用于大橡机械建设项目,同时大橡机械、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4-009号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7570.97万元置换了前期投入的资金,详见公司临2014-008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截至2014年2月28日,大橡机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2,000万元。
二、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大橡机械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投资期限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 年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风险控制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除要求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应提供保本承诺外,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大橡机械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进行购买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 年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大橡机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同意大橡机械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申银万国认为:本次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大橡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大橡塑实施上述事项。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46 股票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临2014-014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橡机械”)使用2,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1 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83万股新股。公司于2014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42,10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8.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49,342.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50,656.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4]000065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
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 98, 685.60 | 22,000 |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经济发展局大长经备[2009]34 号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 | 8,000 | ||
合 计 | -- | 30,000 |
注:大橡制造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98,685.6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92,460.6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225 万元;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建设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由其作为该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实施。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并公告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由大橡机械作为投资主体具体实施,公司将本次的募集资金22,000万元对大橡机械进行了增资,大橡机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后续将专项用于大橡机械建设项目,同时大橡机械、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4-009号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7570.97万元置换了前期投入的资金,详见公司临2014-008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未有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为“大连大橡机械工程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大连大橡机械工程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是由大橡机械作为投资主体具体实施,公司将本次的募集资金22,000万元对大橡机械进行了增资,大橡机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后续将专项用于大橡机械建设项目。
截至2014年2月28日, “大连大橡机械工程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累计投资8亿元,工程进度95%。大橡机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000万元。
三、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大橡机械拟使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将按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此次借用募集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大橡机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大橡机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大橡机械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结合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大橡机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28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此举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大橡机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申银万国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大橡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大橡塑实施上述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4—015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于2014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与会的监事认为:本次大橡机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同意大橡机械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的监事认为:结合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大橡机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28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此举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大橡机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