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委托
中信银行向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进行
委托贷款完成情况的公告
中信银行向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进行
委托贷款完成情况的公告
2014-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8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委托
中信银行向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进行
委托贷款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关于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向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经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12年12月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向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分两笔发放贷款10,000(每笔5,000)万元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每笔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不低于10%。
2012年12月2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中信银行向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贷款10,000万元,分两笔发放每笔5,000万元,贷款年利率13%(按月结息),期限一年。合同约定第一笔5,000万元贷款的放款日为2012年12月27日,即从2012年12月27日到2013年12月27日,公司已按月收到贷款利息,并于2013年12月27日收到贷款本金5,000万元;第二笔贷款的放款日为2013年3月11日,即从2013年3月11日到2014年3月11日,该笔贷款现已到期,贷款利息已按月收到,201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贷款本金5,000万元,至此本次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向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的委托贷款10,000万元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