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4-00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送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晓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周晓东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周晓东,男 ,43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公司独立董事杜婕、高贵富、孟庆凯、张闯对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合法、规范、公平。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李春雷、马春良不再担任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委派刘波、王新刚为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