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4—临017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12日上午10:30分在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484,279,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11 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董事刘伟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朱锐先生代为出席;董事何嘉勇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赵磊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代为出席;独立董事李辉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代为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邓海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监事谢晓华女士代为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奇隽、常泳,总工程师蒋红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增补张志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此议案,同意张志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
同意484,279,5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
2、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此议案,同意刘德学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王宏年先生自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 484,279,5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
3、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同意《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同意 484,279,5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
4、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同意 484,279,5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