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4-007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7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14年3月12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分别为:任浩先生、陈启祥先生、崔聚荣先生、陈向阳先生、毕志超先生、田克宁先生、迟京东先生、平晓峰先生、王爱国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浩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决定设立“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铁路运输分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负责经营原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的专用铁路运输业务,并单独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钢材、大锻件、焦炭及炼焦化产品、水渣和炼钢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石及类似矿石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禁止储存),煤气供应,发电,供热。”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钢材、大锻件、焦炭及炼焦化产品、水渣和炼钢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石及类似矿石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专用铁路运输;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禁止储存),煤气供应,发电,供热,供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4-008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钢材、大锻件、焦炭及炼焦化产品、水渣和炼钢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石及类似矿石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禁止储存),煤气供应,发电,供热。”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钢材、大锻件、焦炭及炼焦化产品、水渣和炼钢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石及类似矿石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专用铁路运输;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禁止储存),煤气供应,发电,供热,供水。”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4-00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3月31日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7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10: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凡在2014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信函到达日不晚于2014年3月28日)。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1-67676889、67606881
2、传 真:0531-67606881
3、联 系 人:于家慧、李 丽
4、邮 编:250101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