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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24版)
    2014-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4版)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中华侨城集团公司属于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康佳集团和华侨城医院属于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与公司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3家关联法人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销售水电

    公司之子公司水电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华侨城医院、康佳集团供应水电,2014年预计销售水电人民币2,000万元。

    2、销售纸包装产品

    公司之子公司香港华侨城向康佳集团销售纸包装产品,2014年预计销售纸包装产品人民币10,000万元。

    3、提供酒店餐饮门票服务

    公司之子公司华侨城大酒店、威尼斯酒店、海景酒店、深圳欢乐谷、上海华侨城、武汉华侨城、北京华侨城等给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酒店餐饮门票服务等,2014年预计提供酒店餐饮门票服务人民币500万元。

    4、收取租金

    公司之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给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物业租赁服务,2014年预计收取租金人民币500万元。

    5、代理收入

    公司之子公司华侨城文化演艺营销公司给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代理服务,2014年预计收取代理费人民币500万元。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

    “OCT”、“华侨城”及“欢乐谷”系列商标由华侨城集团公司注册并拥有,根据本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华侨城集团公司许可本公司使用该等注册商标,2014年预计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人民币150万元。

    2、支付租金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与华侨城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14年预计支付租金人民币5,000万元。

    3、采购商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康佳集团购买电视等视讯产品, 2014年预计采购商品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

    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首先按照政府规定标准确定;如政府无规定标准的,按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日常性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水电、纸包装等,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杜胜利、赵留安、曹远征、谢家瑾、谢朝华事前对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该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4年拟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因此,我们一致认可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参加会议的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4-1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3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日(星期三)15:00-2014年4月3日(星期四)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3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日(星期三)15:00至2014年4月3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提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5、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6、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7、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提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2015年度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9、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拟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2、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的提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以上除第12、13项提案将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第5项提案为汇报事项,无须表决,其他提案均以普通决议批准。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须对第7、10项提案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12日、2014年3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3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5)、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2015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2015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4-09)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至2014年4月2日(星期三)9:00至12:00、14:00至18:00,2014年4月3日(星期四)9:00至12: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四层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0069”,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360069;

    4.输入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5.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日(星期三)15:00至2014年4月3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可于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于晓静

    联系电话: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yuxiaojing@chinaoct.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名称华侨城集团公司康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华侨城医院
    企业性质全民股份事业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康佳集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法定代表人任克雷侯松容任克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63亿元人民币12亿元
    主营业务主营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开展补偿贸易,向工业、旅游、房地产、商贸、金融保险行业投资。生产经营彩色电视机、数字移动电话及其配套产品卫生医疗
    税务登记证号码4440301105118152440301618815578440300455828787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华侨城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
    截至2013年9月主要财务指标(人民币亿元)总资产1,034.00161.110.99
    净资产320.1142.770.83
    主营业务收入316.50144.020.57
    净利润35.520.400.11

    序号提案内容对应委托

    价格

    提案1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提案1.00
    提案2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2.00
    提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3.00
    提案4关于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4.00
    提案5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5.00
    提案6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提案6.00
    提案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2015年度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7.00
    提案8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拟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8.00
    提案9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9.00
    提案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10.00
    提案11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的提案11.00
    提案12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12.00
    总提案 100.00

    委托股数对应表决意见
    1股同意
    2股反对
    3股弃权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指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指数
    3699992.00大于1的整数

    提案序号提案内容表决意见
    1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2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3关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4关于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5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6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2015年度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8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拟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9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11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12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